公司注销社保账户的步骤是什么?
公司注销社保账户的步骤具体如下:
1、缴费单位备齐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2、对资料齐全的,税务机关即时登记受理,对符合条件的,在收到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公司注销社保账户所需要的资料具体如下:
1、工商局注销核准通知书;
2、最后一次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单;
3、填写《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申请表》;
4、《社会保险登记表》原件。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社保账户注销前,需要确认用人单位的社保账户没有拖欠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等款项,并且企业的社保账户年检需要正常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公司社保注销流程
公司经办人备齐以下资料前往单位所属社会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登记:1、工商局注销核准通知书 2、最后一次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单 3、填写《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申请表》 4、《社会保险登记表》原件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社保账户注销前,需要确认用人单位的社保账户没有拖欠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等款项,并且企业的社保账户年检需要正常通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公司注销社保没注销
社保是以公司名义存在公司所在地社保中心的,如果公司注销,公司的社保缴纳即行终止。之前部分的社保资金可以继续保留,也可以流转到到员工个人。员工个人最好是在合理时间内要求社保中心申请个人的社保转转移,或者通过其他公司转移。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公司注销了公司社保空户还需要注销吗
社保账户其实是非必要必须要注销的,我们通常在帮客户注销公司后,公司的社保账户一般情况下是没有去注销的,毕竟,公司的注销了,税务也注销了。
公司社保怎么注销
社保卡注销方式如下:
1、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业务和银行业务;
2、携带注销所需材料前往制卡地社保卡服务中心;
3、提交注销材料,办理注销相关业务;
4、注销成功。社会保障卡因损坏、遗失、到期等原因不再使用的,应列入失效名单。失效名单实行分级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管理全国、全省、全市范围内的社会保障卡失效名单,并提供查询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注销公司后社保怎么办理
企业注销,也要注销社保
需要注销社保账户。
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