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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注销方式(公司变更注销方式怎么变更)

  
很多企业对公司变更注销方式(公司变更注销方式怎么变更)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公司变更注销方式(公司变更注销方式怎么变更),希望大家能对公司变更注销方式(公司变更注销方式怎么变更)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公司变更注销方式(公司变更注销方式怎么变更)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公司变更注销方式(公司变更注销方式怎么变更)

不想做股东了,怎么注销,公司破产,我已经不是股东了,公司还没有注销,我应该怎样去注销?

一般注销流程:

主要有以下七个步骤

1、股东决议清算

成立清算小组之前公司全体股东要召开公司股东会议,以文件的形式明确进行公司撤销并清算,需要签署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成立清算小组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①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②通知、公告债权人;

③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④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⑤清理债权、债务;

⑥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⑦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3、工商部门注销备案

持公司营业执照,各种章,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清算组签字的《清算备案申请书》,《备案确认申请书》等资料去工商部门窗口办理注销备案(部分省份可以网上电子办理),每个地方规定略有不同,备案前要先咨询当地工商部门。

4、注销公告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45天(已缩短为20天)后申请注销登记

5、税务注销登记

拿着当月,当季,当年的财务报表,清算报告,清算所得税申报表,营业执照,公章,法人章,法人身份证(具体资料咨询当地税局,地方不同会有细微差别)等资料去税局大厅办理注销。

注意,虽然有即办注销的方式,但很多税务局都不建议采用,具体还是要听当地税务局的。

6、注销工商

登记拿着税务注销证明,营业执照,公章,法人章等资料去工商进行注销(选择适用自己的注销形式)。

7、银行账户、社保、公积金账户注销

拿着税务工商注销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三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章),银行开户等资料去银行办理账户注销。

再拿着注销通知书、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变更注销申请表(用人单位)等资料(先咨询当地社保中心所需材料)办理社保注销即可。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注销方式为简易注销,公司简易注销需满足两个条件:(1)未办理过涉税业务的;(2)办理过涉税业务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简易注销流程:

1、首先是企业信息填报,填报《简易注销公告》,填写并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2、等待简易注销公示期(20日)满,工商局窗口办理工商注销。

3、到工商局窗口填写《公司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4、工商局回收营业执照正副本,返还一张《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5、国税注销:国税窗口填表,提交自备资料:《股东决议解散书》、《终止生产、经营证明》、国税局查账本和银行对账单、打印清税证明。

6、地税注销:地税窗口递交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地税局查账本、打印《税务事项通知书》。

当企业注销后,社保账户也需要注销。

社保账户注销流程:

1、数据推送

①如果不存在欠费,单位在办理完营业执照注销时,社保系统会自动变更为注销状态。

②如果单位社保户下仍存在正常参保人员或欠费状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醒社保系统此单位营业执照已注销,但实际社保账户并未注销完结。

2、现场办理

单位社保户下已无正常参保人员且不存在欠费及稽核案件,可直接注销。

以上就是公司注销的两种方式,以及一些相关的流程事项。

希望能帮到你!

公司法人代表怎么注销

在我国关于公司法人代表注销的具体流程为:要向公司登记管理部门申请注销,如果公司还存续的,向公司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法人代表的方式注销原法人代表;如果公司解散、破产等原因导致公司注销的,直接办理公司注销登记之后,公司法人代表就注销了,不需要额外办理公司法人代表注销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根据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如何注销公司

进行公司简易注销的方式:

(一)企业在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

(二)公告,等待是否有人提异议,若公告期45天内,若无人提出异议即可进入下一步;

(三)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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