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销公司和注销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吊销公司和注销公司的区别是:
1、企业法人注销一般是指企业通过申请,由当地登记主管机关按照受理、审批、发给企业注销登记批准书等登记程序终止。而吊销营业执照,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立案、调查取证、审批等方式,根据违法事实,剥夺企业经营能力的行为;
2、对象不同:注销是企业自身的一种行为,而吊销是相关机关服企业人的一种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吊销和注销的区别
【法律分析】:
1. 表现形态不同
企业注销,是企业通过书面材料,提交有关文件、证件自行向登记机主管机关申请终止市场经济活动和民事关系的登记行为,是企业登记管理中的专有名词;而吊销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机关对企业违法行为依其行政职权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应视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2. 执法程序不同
企业注销,是企业通过申请,由登记主管机关按照受理、审查、核准、向企业发注销登记核准函、归档等一套登记程序来实现终止;而吊销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违法事实、通过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核、举行听证、送达处罚决定书、公告、归档等执法程序剥夺企业经营行为的能力。
3. 主体资格不同
企业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注销之前,其主体资格仍然存在;注销后,主体资格才消失。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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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吊销和注销有什么区别
公司吊销与公司注销所具备的主要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吊销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而公司注销可以是因吊销而被注销,也可以是因为经营管理不散而被申请注销;2、手续不同。吊销后还需要办理公司注销的手续,而注销后公司的主体资格才正式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九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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