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孕妇员工如何赔偿
一、正面回答
公司破产意味着公司作为法人主体的消灭,没有了用工主体,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经济补偿按孕妇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孕妇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详情分析
公司注销指的是一间公司经营异常导致宣告破产或经营正常至经营期满后,所发生的被另外的公司收购以及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公司需要到税务登记机关以及工商部门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行为。
三、公司注销时会遇到哪些问题
1、存在股东失联、不配合等问题。对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股东失联、不配合等情况难以注销的,经书面及报纸公告通知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形成符合法律及章程规定表决比例的决议、成立清算组后,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2、存在企业无法自行组织清算问题。对于公司已出现解散事宜,但负有清算义务的投资人拒不履行清算义务或者因无法取得联系等情形,则不能成立清算组;
3、存在营业执照、公章遗失问题;
4、存在股东已注销问题。
女子入职三个月休产假,公司不承担又出新招:注销公司,法院怎么判的?
法院怎么判的
张女士进行了劳动仲裁,但是法律上并没有支持她这样的行为,并且是因为已经给了赔偿金的情况下对公司法人死缠烂打,公司法人实在是没有办法了,于是把公司注销之后,重新给合伙人又开了一个。
劳动法的产出明明是为了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但是对张女士来说,可能就想钻法律的空子,我想没有那么巧合的事情吧,法律规定公司不允许辞退孕妇,一方面公司要支付最低报酬给员工,另一方面还要休产假给她买保险,张女士就是想找一个公司当冤大头。
事件始末
张女士明明面试的时候说的好好的,两年之内不准备要小孩,但是却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的一个星期就跟公司法人沟通说自己有了身孕要休产假,这个时候公司法人回复她等四个月的时候再休息吧,现在先继续工作一下,但是张女士就不愿意了,非要现在就休息,很明显就是想占公司的光。
公司法人好说歹说,她就是不愿意四个月之后休息,非要现在休息,可是她也才刚刚怀孕一个月而已,说不通之后没有办法,只能公司原地解散,因为公司支付不起每个月给她的酬劳,还要给她交保险,只能出此下策,为此还给张女士支付了赔偿金。
本来张女士以为是公司经营不善倒闭了,但是过了段时间却在朋友圈看到之前同事发的合照,还是原来的几个同事跟老板,只是办公位置变了罢了,她跟自己的同事联系才知道,除了自己,基本上公司的人都去了新单位,除了自己。
女子入职三个月休产假,公司不承担又出新招:注销公司
张女士感到很气愤,于是就去了仲裁机构想要给自己讨个说法,也跟媒体联系了,记者联系到公司老板的时候,老板深深叹了一口说:让她到四个月的时候再休息,现在先帮公司做一下事情都不愿意,我也不想当个冤大头。
按理说赔偿金也发了,可以说这个事情已经结束了,但是张女士依旧不依不饶,非要继续回到公司上班,公司老板说这个新公司是自己跟合伙人一起开的,自己并不是法人,另外怀孕了就自己在家好好休息吧,公司不是慈善机构。
结局
也不难听出老板是很无奈的语气。这确实是没办法的办法,碰到这样的一个员工,只能这样做了,张女士认为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经过仲裁机构的审判,最终认为,跟她签订协议的公司注销,并且给与了劳动补偿,不存在违法行为。
听到这样的仲裁,张女士表示不服,想要提起诉讼,我想说的是,得饶人处且饶人,并且你自己也没理,还不好好在家养胎。
企业清算注销时,孕妇也只有经济补偿金,没有什么哺乳期结束工资对吧
有补偿,主要是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其它涉及拖欠劳动者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应予兑现及补缴,社会保险以养老保险为主。 公司破产清算以兑现拖欠劳动者工资和补缴社保保险费为第一顺序、第二顺序为清偿债务、第三顺序为清偿银行贷款。可由出资方自行组建清算组,清算终结后公告并依法程序注销公司;涉及纠纷的,由属地管辖法院介入组织清算。
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相关法律依据适用“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即将注销,公司能和孕妇解除劳动合同吗
应该给予补偿。
对于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保障,国家和地方都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一、劳动强度和禁忌劳动的限制
1、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2、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加班及夜班的限制
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用人单位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三、产假的规定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六、女职工生育,产假90 天,其中产前休假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 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实行晚育者(24 周岁后生育第‘胎)增加产假15 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 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 天。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
晚育(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增加15天,生育后3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子证》增加35天,如难产再增加30日,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婴儿增加15天。
人工流产的休假:怀孕不满3个月人工流产的,休假15天;怀孕3个月以上人工流产的,休假42天。
四、“三期”女职工孕期工资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程序性问题的指导意见
105、“三期”女职工孕期工资可参照《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停工津贴确定(第五十四条 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非因职工本身过失造成停工,在停工期间未能调配职工做其他工作的情况下,停工企业应按下列标准发给职工停工津贴:(一)停工在六个工作日以内(含六个工作日)的,按职工停工前一个月职工本人平均实行日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给职工;(二)停工超过连续六个工作日以上的,从第七日起按停工前三个月职工本人平均实行日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给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原工资待遇照发;哺乳期工资依《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规定按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工资。
五、用人单位能否解除或终止“三期”女职工劳动关系
1、《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但是可以依据《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但是要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动部1995年8月4日发布)34.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5、《劳动办公厅对〈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的复函》明确规定:“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工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可以辞退。”由此可见,女职工在怀孕后,用人单位并非绝对不能解除合同,若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能证明怀孕的女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但要提醒用人单位注意的是:企业绝对不得以女职工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走注销清算流程要辞退怀孕员工,怎么赔偿?
公司走注销清算流程要辞退怀孕员工的,要进行赔偿。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
女职工从孕期开始,到产期,直至哺乳期结束之前,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将其解聘。但是公司清算,属于法定的终止事由,员工的劳动合同终止,公司注销,即提前解散,属于劳动合同法定终止的一种情形,也就是说,只要公司是合法注销的,即可以终止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而不论员工是否处于孕产期,单位要支付职工补偿金。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公司破产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