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了商标应该怎么转移
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二条 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
关于注销公司的商标转让问题
公司注销商标权如何转让:若商标有继受人,且其接受的,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转让手续。若公司注销前已订立转让协议,并办理转让登记的,则按照约定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公司注销商标怎么处理
一、正面回答
1、公司注销,商标进行转让。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即使公司被注销,商标的价值依然存在。注销前,企业可以将其名下商标转让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并向商标局申请转让。
2、公司注销,商标进行转移。如果该商标在公司注销前未转让,且商标所有权已确定,则只能转让。
3、公司注销,商标进行拍卖。商标资源会随着商标注册的增加而减少。如果企业会被注销,保留商标就是闲置浪费。还不如拍卖出去获得利润。
二、分析
商标作为无形资产,很有价值,没有那些著名商标或驰名商标的价值,但其潜在价值依旧超出了您的想象,因此对于商标,一定不要掉以轻心,还要记得商标处理不及时,可能会消失,或被别人合法应用。商标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术语。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注册后,称为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国际市场上著名的商标,往往在许多国家注册。中国有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之区别。注册商标是在政府有关部门注册后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未注册商标则不受商标法律的保护。
三、怎么申请商标
1、查询有无相同,近似商标;
2、审查通过,发出受理通知书,进行实质审查;
3、实质审查通过后,发布进入注册公告。
公司注销了进行商标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公司注销了进行商标转让,需要的手续具体如下。
一、清算报告中有明确的商标处理方式的,去工商局调取完整的注销档案之后,按照清算报告的内容办理商标的移转申请即可。
需要的文件:1、工商局调取的完整的注销档案。2、受让方签署的商标代理委托书(转让)。3、受让人的身份证明。4、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二、清算报告中根本就没有提商标这个无形资产,真的当作“无形”了。要移转怎么处理,具体如下:
需要的文件:1、工商局调取的完整的注销档案。2、原某某公司全体股东就要移转的商标形成一个决议,类似股东会决议就ok。用来证明受让人有权利受让商标。3、转让方和受让方签署的商标代理委托书(转让)。4、受让人的身份证明、转让方全体股东身份证名(清算报告中若存在,也可以不提供)。5、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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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如何转让商标
已注销公司商标权的转让方式:
1、由商标出让权人与受让人就转让事项达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的转让合同;
2、出让与受让双方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
3、商标局进行审查后,对符合要求的,核准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公司注销注销商标权可否转让
法人注销后,受让人与原公司的股东进行协商转让事项,商标仍是有效的,两者签订协议,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并且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
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移转;未一并移转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该移转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移转申请经核准的,予以公告。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