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司法人代表需要做什么呢
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需在股东大会作出同意解散公司的决议书后才能注销公司。注销流程为法人代表携带注销登记申请书、清理债务完结证明、企业清税文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到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法律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五条,企业法人《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三)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出具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
法人代表可以直接注销公司吗
注销公司,与法人代表无关,不需要法人代表做什么。公司注销的,由股东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做出同意解散公司的决议书,并依法成立清算组,清算完毕之后,可以依法进行注销。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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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代表怎么注销
在我国关于公司法人代表注销的具体流程为:要向公司登记管理部门申请注销,如果公司还存续的,向公司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法人代表的方式注销原法人代表;如果公司解散、破产等原因导致公司注销的,直接办理公司注销登记之后,公司法人代表就注销了,不需要额外办理公司法人代表注销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根据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法人代表如何注销公司
在我国关于公司法人代表注销的具体流程为:要向公司登记管理部门申请注销,如果公司还存续的,向公司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法人代表的方式注销原法人代表;如果公司解散、破产等原因导致公司注销的,直接办理公司注销登记之后,公司法人代表就注销了,不需要额外办理公司法人代表注销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法人怎么注销自己的公司
公司法人注销自己的公司流程如下:第一步:注销公司所有的税
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要注销公司,注销国、地税,然后他们会调查你公司是否有偷税漏税,没有问题的话会给你完税证明。
第二步:到当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带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决议等公司原始资料,到工商局领取填写表格。
第三步:登报
公告登报 ,就是要找一家当地的报刊,需要的资料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分证复印件,另外还需要提供登报的内容,内容基本上就是这家公司要注销了,让有关的债权人办理债权债务事宜。
第四步:注销公司开户银行基本户等账户
工商局事项办理完之后,需要去基本户开户行注销公司基本户,需要带的资料: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税务注销证明文件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公司公章、私章、财务章。
第五步:再次去工商局办理注销
登报公告45天后,再去工商局办理注销,需要的资料: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工商局回收)、税务注销证明文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清算报告、工商局领取的表格、公司原始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八条: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条: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