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怎么做简易注销?
其实简易注销公司的流程,采用的是网上进行登记申请的模式,也就是说,不需要提交什么纸质材料,也不需要进行登报申请注销,通过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发布注销公告就可以了。
比如,这里举例子,用广州的企业来注销,操作步骤为,找到信用信息公示平台,选择企业信息填报,选择广东区域,然后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陆,按照要求进行填写就可以了。
申请发布成功之后,就需要进行为期45天的公示,如果公示期间无任何异议的话,之后公司就会宣布注销掉了,如果有异议,可以在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填写注销异议申请表,提出异议。
但是,公司简易注销并不是适用于所有公司的。
进行简易注销的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至少是未开业或者无债权债务;
(2)企业必须未进入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目前简易注销公司,有一定的适用群体以及适用条件,所以大多数的企业,还是要按照正常的注销流程来。
不过,也可以找代理公司来帮助你完成这项任务。如果可以走简易注销流程,那还是非常方便的,直接在信用公示网站上进行公告填写,过了公示期就可以注销公司了。
公司简易注销怎么办理企业简易注销
企业决定解散,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网址:bj.GSxt.gov.cn)的企业信息填报中的“简易注销公告填报”模块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
公司简易注销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简易注销简化的是注销程序及提交的文件资料内容,其政策的依据是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自2017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简易注销的程国序和传统的一般企业注销程序不同,简易注销程序下,需要企业先自行在国家企业信息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简易注销公示,公示期满后,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也只需要《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以及营业执照正、副本即可。 简易注销主要适用范围是: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法律依据:《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 第二条 规范简易注销行为,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市场退出服务
(一)明确适用范围,尊重企业自主权。贯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改革要求,充分尊重企业自主权和自治权,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以下称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以下称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有关企业清算组、企业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被强制清算人或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二)简化登记程序,提高登记效率。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45日。登记机关应当同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企业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推送至同级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还要推送至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简化企业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将全体投资人作出解散的决议(决定)、成立清算组、经其确认的清算报告等文书合并简化为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包含全体投资人决定企业解散注销、组织并完成清算工作等内容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见附件)。企业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只需要提交《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营业执照正、副本即可,不再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材料(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和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015年版)已相应修订)。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也可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企业进行检索检查,对于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限制条件的申请,书面(电子或其他方式)告知申请人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对于公告期内被提出异议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不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对于公告期内未被提出异议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
(三)明晰各方责任,保护合法权利。企业应当对其公告的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和全体投资人承诺、向登记机关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是实施监督管理的依据。企业在简易注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登记机关可以依法做出撤销注销登记等处理,在恢复企业主体资格的同时将该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有关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主张其相应权利。对恶意利用企业简易注销程序逃避债务或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有关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向投资人主张其相应民事责任,投资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销公司简易流程
一、简易注销公司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企业在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
第二步:公告,等待是否有人提异议;
(1)自然人、企业、其他相关部门在45天公告期内可以对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提出异议,超过公告期,公示系统不再接收异议。公告期45天为45个自然日。
(2)提出异议须实名,需上传身份证、营业执照图片、核对手机号码。
(3)公告期内,自然人、企业的异议申请只能通过公示系统在线填写,相关政府部门的异议申请可通过公示系统在线填写,也可通过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协同监管平台等各种交换方式提供,所有异议信息都记于企业简易注销公告下面,通过外网可以看到异议内容,通过内网可以查看到异议人信息。
简易注销公司流程是什么
二、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是怎样
(1)公告期结束后,企业须在30个自然日内向工商部门提交简易注销申请。
(2)特殊情况可以不进行公告直接受理简易注销申请。
(3)登记业务人员首先需要对提出简易注销申请的企业进行人工审核,重点做好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判断,系统会尽可能进行自动检索并提示。
三、哪些情形不可以简易注销
1、企业是否属于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4种企业类型;
2、企业是否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进行了45天简易注销公告;
4、企业在简易注销公告期内是否被提出异议;(其他部门通过非公示系统提出)
5、企业是否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
6、其他不能简易注销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