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注销的公司怎么转让股权
已经注销的公司原则上无法转让股权。因为公司解散后成立清算组,对公司债务进行清偿,对于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司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有限公司注销,但它是另一个公司的股东,请问如何处理
A公司在注销前,应先把所持有的B公司的股份对外转让,再进行清算。
如何转让股权注销公司股权
已经注销的公司不可以转让股权。公司解散后成立清算组,对公司债务进行清偿,对于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司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了,在其他企业的股权怎么办
一、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并不意味着公司注销。这时,公司应该进行清算。清算的过程就是处理公司债权债务的过程。你朋友的公司对外的出资就是公司的债权。这个债权应该进行转让。等到公司债权债务处理完结后,再办理公司的注销登记手续。
二、 对这个还在经营的企业没有影响。
法人股东未清算被注销后其持有另一公司的股权如何处置?
提问问题:甲公司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与自然人A、B共同出资设立了乙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持有乙公司30%的股权,后甲公司由于某种原因被工商部门吊销了营业执照,甲公司在未进行清算的情况下办理了公司注销手续,对其持有的乙公司的30%股权未作处置。请教:甲公司持有的乙公司的30%的股权如何处置?回答:这30%的股权应属于注销前甲公司的剩余财产,在甲公司未经履行法定清算程序对该30%股权进行清算情形下,公司办理了注销登记,对这30%股权的处置如下:首先,若第三人对甲公司在注销前享有债权,但由于甲公司为履行清算程序即办理了注销导致第三人对甲公司的债权未得到清偿,则第三人有权向乙公司就该30%股权主张抵偿,以实现债权;其次,若无第三人存在之情形,则甲公司注销前登记在册的股东,在公司注销后亦可向乙公司就该30%股权主张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即按照持股比例或甲公司章程约定的剩余财产分割比例,要求对该30%股权进行分割。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第三人还是甲公司股东对该30%股权进行主张,都应遵守乙公司有关公司股权对外转让的规定,即应尊重乙公司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若乙公司其他股东行使了优先购买权,则第三人或甲公司股东有权要求对此股权转让价格进行评估,并就转让对价进行抵偿或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