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独立核算分公司注销税务需要什么材料?
一、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1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若国地税联合发放税务登记证且需由地税局先注销的,则提交《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收缴税务登记证件证明单》
2.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
4.已剪角的发票领购簿;防伪税控企业注销的,应收缴金税卡和IC卡。
5.注销税务登记申请报告一份;
6.清算报告(或事务所代理清算资料);
7.近2年度银行对账单、查帐征收企业附送当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企业类定额户当年度银行对账单(还应当附送前一年度银行对账单)
小规模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如何注销?分公司没有收入。
公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清算的步骤: 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1、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
2、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一、成立清算组。
二、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1、接管公司财产;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4、分配剩馀财产;5、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1、清算费用;2、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3、应缴纳的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
五、分配剩馀财产。
六、终结清算工作。
清算组在终结分配后,应制作清算终结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认可后,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汗!小规模分公司注销,实际操作没有这么复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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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注销需要哪些手续手续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注销程序是相对独立核算的简单很多。
一般流程是:1、注销税务(国税、地税)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分公司基本户、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