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税务登记证需要什么资料
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法院的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决定。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8、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营业执照注销了,税务登记证丢了怎么办?
公司营业执照注销,税务登记证遗失后,只需要到国税局登报声明,然后重新补办,再注销注销税务就可以了,而在此期间也是不会产生罚款的。
注销税务登记证后,营业执照是否还有效?
1、如题所述,税务登记证注销并不影响营业执照的有效性;2、一般地,注销税务登记(清算税务事项)是注销营业执照的必经程序,依法注销税务登记后方可进入注销营业执照程序;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管理后,除特别情形外,已不再实施税务登记证管理,提问者应予留意;3、注销税务登记后的营业执照虽仍具有效性,但发生经营行为(而未予依法申报纳税)则属于不合法经营,提问者应予把握;4、以上仅供参考,请予核实,依法操作。
注销税务登记证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个人税务登记注销需要带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发票专用章,发票购领本,缴销没有验旧的发票,然后填写注销表。单位税务登记注销需要带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发票专用章,发票购领本之外,直接去找专管员,需要对企业进行清查,然后在填写注销表。注销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由于法定的原因终止纳税义务时,向原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取消税务登记的手续。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后,该当事人不再接受原税务机关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税务注销怎么办理?
1.对于国税和地税共管,纳税人一般要先办理国税注销登记,再到地税办理税务注销登记。
2.纳税人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向主管区局申请办理发票和税款清算。
3.纳税人缴纳发票和税款后,持《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到主管地区局综合服务窗口或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4.税务人员录入注销税务登记受理信息,并向纳税人开具受理回执。
5.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注销税务检查(核定)。
6.主管税务机关实施注销税务检查(核准)后,纳税人凭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注销受理回执原件、税务登记证到主管地区局综合服务窗口或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核准手续。
税务人员受理纳税人注销核准申请后,收回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正本和副本,为纳税人开具《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拓展资料:所需材料
1.税务登记注销申请;
2.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或者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等相关材料;
3.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注销登记条件的,可以领取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
如何注销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注销营业执照:
第一步,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 所需资料:
1、公司营来执照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
3、公司原始档案
4、到工商局领取表格
第二步: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在去注销公司)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分证复印件 3、公告内容
三步: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 2、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 4、公司清算报告 5、工商局领取的表格
四步: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 2、代码证原件(正副本)、公司原始档案 *公司,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
个体注销税务登记证的流程主要有三项:1,交回《税务登记证》正本和副本一套;2,交回使用的发票、税票等属于税务机关的东西;3,清缴税款。
企业注销税务登记证的流程: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税控收款机注销登记表(使用税控收款机的用户填报),填写相关内容后持《审批表》在办税服务厅相关窗口办理注销报税、结清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缴销结存的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同时附报以下资料:
(一)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职代会)决议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及个人独资企业不需提供);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决定原件及复印件。
(二)清算报告或已经受理完毕的清算申报表(企业法人单位提供,按规定不需进行清算的除外)。
(三)非增值税纳税人主管地税机关出具的注销税务登记核准证明。已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的纳税人应在结清出口货物退(免)税款、按规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注销认定手续后,再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已取得其他税务认定资格的纳税人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参照本款规定办理税务认定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