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工商注销填的那些表格从哪个网站下载?
你是办公司还是个体我们这边是需要到工商局大厅填表,现场法人面签。公司可以走网上审批流程,来找护航会计帮忙。V一五一七二六七八八一零,免费咨询
公司注销需要什么资料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注销登记申请书;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股东会、股东大会清算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注销登记报告、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后,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收缴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
公司简易注销的表格要怎么填写?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是指去办理公司注销的人。
如果您是公司指派专门负责办理注销的人员的话,就要进行这块的填写,并且是要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才行哦
注销公司需要哪些资料,流程是什么
注销公司的流程是:
第一步 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所需资料: 1.国地税正副本 2.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 3.注销报告 4.填写税务注销表格(如果有未用完发票要先核销)
第二步 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 3、公司原始档案 4、到工商局领取表格 (第一步和第二步可以同时办理) 第三步 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告内容(**公司,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
第四步 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 2、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 4、公司清算报告 5、工商局领取的表格 6、公司原始档案
第五步 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 2、代码证原件(正副本) 这样公司就注销了。
注销公司需要的材料是: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1)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2)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以上材料内容应当包括:公司注销决定、注销原因 法院的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决定. 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1)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2)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 以上需股东签署的,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公司要注销,清算报表具体要怎么填?
经认真查核,应收账款确系无法收回,要出具证明。将上述清算净损益转入未分配利润账户,既然没有坏账不做报损,应收账款就对损益表无影响。清算损益大于0就要交企业所得税。
清算费用账户借方登记清算期间的各项清算费用,清算结束时,将其全部发生额从该账户的贷方转入清算损益的借方,本账户无余额。 清算损益属损益类账户,专门核算企业清算期间所实现的各项收益和损失。
扩展资料:
公司要注销,清算报表注意事项:
清算组有未尽清算义务或者有故意、重大过失造成债权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若注销备注中承诺对公司债务接受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有故意、重大过失造成债权人损失者,须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而言承担责任不应当超过债权人债权总额,但是针对赔偿责任,可以超过债权人债权总额,清算造成的损失是不可预估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注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清算报表
公司注销,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等等表格怎么填 ??
公司注销,财务报表的表格怎么填?
《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按税收规定进行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
二、填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填报。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标有*行次由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填报;标有#行次由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填报;其他行次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均填报。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以外的纳税人,按照本表的行次内容根据其负债情况分析填报。
2.“账面价值(1)”列: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负债账面价值的金额。
3.“计税基础(2)”列: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负债计税基础的金额,即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收规定予以扣除金额的余额。
4.“清偿金额(3)”列: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各项负债的清偿金额。 5.“负债清偿损益(4)”列:填报纳税人各项负债计税基础减除其清偿金额的余额。
四、表内及表间关系
1.“负债清偿损益(4)”列=本表“计税基础(2)”列-“清偿金额(3)”列
2.第23行“账面价值(1)”列总计=本表“账面价值(1)”列第1+…+22行总计。
3.第23行“计税基础(2)”列总计=本表“计税基础(2)”列第1+…+22行总计。
4.第23行“清偿金额(3)”列总计=本表“清偿金额(3)”列第1+…+22行总计。
5.第23行“负债清偿损益(4)”列总计=本表第23行“计税基础(2)”列总计-本表第23行“清偿金额(3)”列总计=本表“负债清偿损益(4)”列第1+…+22行总计。
6.第23行“负债清偿损益”列总计=主表第2行。
《剩余财产计算明细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按税收规定进行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
二、填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填报。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行“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金额。
2.第2行“清算费用”: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与清算业务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清算组组成人员的报酬,清算财产的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的评估费、咨询费等费用,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公告费用,以及为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支付的其他费用。
3.第3行“职工工资”: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偿还的职工工资。
4.第4行“社会保险费用”: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偿还欠缴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用。
5.第5行“法定补偿金”: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的法定补偿金。
6.第6行“清算税金及附加”: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7.第7行“清算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应缴的清算企业所得税金额。
8.第8行“以前年度欠税额”:填报纳税人以前年度欠缴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9.第9行“其他债务”: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偿还的其他债务。
10.第10行“剩余财产”:填报纳税人全部资产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清算税费、清算所得税额、以前年度欠税和企业其他债务后的余额。
11.第11行“其中:累计盈余公积”:填报纳税人截止开始分配剩余财产时累计从净利润提取的盈余公积金额。
12.第12行“其中:累计未分配利润”:填报纳税人截止开始分配剩余财产时累计的未分配利润金额。
13.第13-17行“股东名称”列:填报清算企业的各股东名称。
14.第13-17行“持有清算企业权益性投资比例”列:填报清算企业的各股东持有清算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比例。
15.第13-17行“投资额”列:填报清算企业各股东向清算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总额。
16.第13-17行“分配的财产金额”列:填报清算企业的各股东从清算企业剩余财产中按照其持有的清算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比例分得的财产金额。
17.第13-17行“其中确认为股息金额”列:填报清算企业的各股东从清算企业剩余财产分得财产中,相当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照其持有清算企业权益性投资比例计算确认的部分。清算企业的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股东不填此列。
四、表内及表间关系
1.第10行=本表第1-2-…-9行。
2.第2行=主表第3行。
3.第6行=主表第4行。
4.第7行=主表第16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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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按税收规定进行清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申报。
二、填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填报。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标有*行次由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填报;标有#行次由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填报;其他行次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均填报。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以外的纳税人,按照本表的行次内容根据其资产情况分析填报。
2.“账面价值(1)”列: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资产账面价值的金额。
3.“计税基础(2)”列: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资产计税基础的金额,即取得资产时确定的计税基础减除在清算开始日以前纳税年度内按照税收规定已在税前扣除折旧、摊销、准备金等的余额。 4.“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列: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各项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的金额。
5.“资产处置损益(4)”列:填报纳税人各项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其计税基础的余额。
四、表内及表间关系
1.“资产处置损益(4)”列=本表“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列-“计税基础(2)”列
2.第32行“账面价值(1)”列总计=本表“账面价值(1)”列第1+…+31行总计。
3.第32行“计税基础(2)”列总计=本表“计税基础(2)”列第1+…+31行总计。
4.第32 行“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列总计=本表“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列第1+…+31行总计。
5.第32行“资产处置损益
(1)”列总计=本表第32行“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
(2)”列总计-本表第32行“计税基础
(3)”列总计=本表“资产处置损益
(4)”列第1+…+31行总计。 6.第32行“资产处置损益(4)”列总计=主表第1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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