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简易注销公司用)的全休投资人签字上面要盖公司章吗?我是法人,公司股东就我一个。
不需要。我国相关法律有规定公司因经营不善,符合申请简易注销的条件时,可以申请简易注销,自这种情况下是不需要的。
1、简易注销中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一页左下角为: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如果公司股东为自然人股,则只需要全部股东签字即可。
2、如果公司股东中涉及到法人股东,则也需要法人股东盖章+法人股东的法人在公章中心处签字。
,而公司制企业注销印章是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可以自己保留或自行销毁。
扩展资料:
需要登记的清单: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以上第4、第5点,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内容应当包括:公司注销决定、注销原因。
法院的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决定。
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注销公司
分公司开了半年了,有营业执照、机构代码,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帐号?现在可以注销吗?
1、你的分公司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这是合法的,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核算, 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其税务关系应该由母公司统一负责完税,与分公司无关!
2、由于同样的道理,分公司不办基本银行帐户也是合法的,因为分公司的财务只对母公司负责,不是独立核算单位;
3、但分公司要办理营业执照与分支机构代码证,这个你做到了,是完全合法的;
4、现在你要办理分公司注销,只要母公司同意(有股东会决议),你完全可轻松办理注销(手续很简单的,只要母公司决议、填一份分支机构注销表、债权债务由母公司写一个承诺书,就可以了);
5、注销后你自己想开什么公司都可以,完全可自由选择!
分公司注销总公司怎样写债权债务承诺书
投资人甲于当天出具债权债务由自己承担的承诺书。
问:1、投资人甲在提交A...投资人甲在提交A企业的注销申请时写明的债权债务由B公司承担的说明是否有效?...
注销这个分公司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手续?
现在分公司可以申请简易注销,分公司简易注销办理材料及流程整理如下:
1、登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进入“企业信息填报”;
3、按照要求填写企业简易注销公告内容;
4、提交《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盖有公章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及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5、提交材料后就进入简易注销20天公示期,在公示期内若无人提出异议,公示期结束30日内便可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公司简易注销。
钦州分公司注销完整流程大概是什么样子的?
钦州分公司注销所需要资料:
分公司的营业执正本和照复印件
分公司完税证明
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
分公司公章
代理人办理的签订《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工商局领取的表格
注销流程:注销税务——银行——工商
最后登报公示45天即可。
希望对您的问题有帮助,谢谢、
公司注销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以武昌区为例,公司注销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一份拟留)。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拟留)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复印件一份拟留)。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原件一份拟留)。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原件一份拟留)。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原件一份拟留)。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原件一份拟留)。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7、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原件一份拟留)。如清算报告中已提供清税证明原件的,可以不另行提供。
8、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原件一份拟留)。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1)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原件拟留)。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原一份件拟留)。
(2)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复印件一份拟留)。
10、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一份拟留)。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三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六章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八条 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参考资料来源: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办事指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