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2020年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申报指南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定义: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加计扣除”)是一项鼓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发生的研发费用,可按150%的占比,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或税前摊销)。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请资格条件(加计扣除后能够申请研发补贴,最高补贴研发费用的10%)
1、建立有研发台帐
2、有纳税的企业方能退税。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请程序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体流程包含项目立项、项目鉴证、费用归集、税务备案、享受优惠等步骤
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2020
四、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归集范围
本通知所称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一)容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包含:1.人员人工费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薪水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2.直接投入费用。(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资料、燃料和动力费用。(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通常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3.折旧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4.无形资产摊销。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含许可证资质、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请资料
(一)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备案通知书(税务部门出具); (二)登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技创新委)在线办事栏目加计扣除系统中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五)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六)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或立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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