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将会跟大家谈谈专利申请发明人变更,以及专利申请发明人变更流程的相关问题,并会对此做出全面的知识解答,企业易致力于为企业主带来全面的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以及企业项目申报和商标申请知识,希望本文对各位能够有所帮助,也请大家能够多多关注本站。
专利发明人可以更改吗
专利作为企业的实力代表之一,拥有的数量越多,质量越高,象征着该企业拥有较高的创新能力。那么,专利发明人可以进行变更吗?
首先,专利发明人是可以更改的,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发明人只能是发明创造的完成者。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
职务发明的发明人对专利享有署名权和获得奖励报酬权,除此之外发明人对专利不享有任何权利,自己不能实施专利也不能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发现他人侵犯专利权的,也无权加以制止。
发明人变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因漏填或者错填发明人提出变更请求的(增加发明人)
如发明人在申请时确实有误, 再次提出发明人变更的,第一需要提供全体发明人签字的身份证扫描件,第二应当提交变更后发明人(增加发明人)对本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当包括变更后发明人(增加的发明人)对该专利技术特征等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确凿证据和对发明过程的客观记录。如专利申请过程中的实验报告、立项报告、会议记录、验收报告等等,第三应当提交由单位盖章的同意变更声明一份。
二、因发明人姓名书写错误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发明人签字的身份证扫描件及发明人声明。
三、因更改中文译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发明人身份证件及发明人声明。
四、因发明人顺序错误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由单位盖章的同意变更声明一份及全体发明人身份证签字的扫描件一份。
发明专利权人怎么变更
发明授权如何变更专利权人的办法:第一步,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第二步,收到申请文件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核查。第三步,对审查通过的,予以核准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九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文件或者办理各种手续,应当由申请人、专利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由专利代理机构盖章。请求变更发明人姓名、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国籍和地址、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代理人姓名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著录事项变更手续,并附具变更理由的证明材料。
专利发明人可以变更吗
可以。在专利申请的时候,因为申请人的过失,可能会出现填写缺漏或者填写错误的情况。此时,专利发明人可以进行更改,只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就可以了。但是,要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并附上变更理由的证明材料。具体的材料包括:提交全部申请人和变更前全部发明人签字或盖章的证明文件,这些证明文件有如下几种:因发明人变更姓名提出变更请求的,要提交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因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发明人提出变更请求的,要提交由全部申请人和变更前全部发明人签字或盖章的证明文件。因更改中文译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交发明人声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五十一条 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申请人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当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自行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中文字和符号的明显错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自行修改的,应当通知申请人。
专利可以变更发明人吗
专利作为企业的实力代表之一,拥有的数量越多,质量越高,象征着该企业拥有较高的创新能力。那么,专利发明人可以进行变更吗?
首先,专利发明人是可以更改的,要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发明人只能是发明创造的完成者。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
职务发明的发明人对专利享有署名权和获得奖励报酬权,除此之外发明人对专利不享有任何权利,自己不能实施专利也不能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发现他人侵犯专利权的,也无权加以制止。
发明人变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因漏填或者错填发明人提出变更请求的(增加发明人)
如发明人在申请时确实有误, 再次提出发明人变更的,第一需要提供全体发明人签字的身份证扫描件,第二应当提交变更后发明人(增加发明人)对本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当包括变更后发明人(增加的发明人)对该专利技术特征等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确凿证据和对发明过程的客观记录。如专利申请过程中的实验报告、立项报告、会议记录、验收报告等等,第三应当提交由单位盖章的同意变更声明一份。
二、因发明人姓名书写错误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发明人签字的身份证扫描件及发明人声明。
三、因更改中文译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发明人身份证件及发明人声明。
四、因发明人顺序错误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由单位盖章的同意变更声明一份及全体发明人身份证签字的扫描件一份。
发明专利变更发明人
专利发明人可以更改,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因漏填或者错填发明人而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和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证明文件。
发明人变更:
(1)因发明人更改姓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因漏填或者错填发明人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和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证明文件。
(3)因更改中文译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发明人声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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