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权转让服务属于的问题最近引起很多人的关注,也是本月以来大家提到过最多的问题之一,接下来就说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转让生效日为 的相关知识,也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商标转让合同属于哪、种类型的合同
商标转让合同属于商标权转让的合同
给你一个范本进行参考:
商标权转让方:(甲方)
商标权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国别: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商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该商标曾与某某签订过非独占(或独占)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本商标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原与某某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转由受让方为合同当事人,原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所有权转让事宜由转让方通告某某。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
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商标权转让的期限为年,自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
十、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甲方(或乙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方承担。
十一、商品质量的保证:
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决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法、商品维修法,
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名单。
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
,并有权检查受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十二、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三、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十四、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的权限计算共多少万元;
2.付款方式:
3.付款时间:
十五、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约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的,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3.其他……
十七、其他条款或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八、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十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转让方:(章)受让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参考资料:国家商标局官网)
转让商标使用权属于增值税吗
属于,营改增之后转让商标使用权属于增值税。
营业税改增值税主要涉及的范围:交通运输业以及部分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第三条,部分现代服务业中规定:文化创意服务,包含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是指转让商标、商誉和著作权的业务活动。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与营业税是两个独立而不能交叉的税种,即所说的 :交增值税时不交营业税、交营业税时不交增值税。
1 、征税范围不同:凡是销售不动产、提供劳务 ( 不包括加工修理修配 )、转让无形资产的交营业税 ,凡是销售动产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交纳增值税。
2 、计税依据不同:增值税是价外税,营业税是价内税。所以在计算增值税时应当先将含税收入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即计算增值税的收入应当为不含税的收入。而营业税则是直接用收入乘以税率即可。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税改增值税
注册商标转让属于什么行业?有发展前途吗?
商标注册,商标转让属于知识产权行业。随着工商系统的不断完善,以及315不断打假,大家对知识产权以及商标业务的认识也不断加深,所以这一行业还是比较有前途的,但这个行业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也比较高。之前看到标之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有招这方面的人员。
转让商标专用权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吗?
转让商标专用权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
一、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二、征税范围: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1、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
2、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税率:
1、新增两档按照试点行业营业税实际税负测算,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等交通运输业转换的增值税税率水平基本在11%-15%之间;
2、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鉴证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基本在6%-10%之间。
3、为使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改革试点选择了11%和6%两档低税率,分别适用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商标著作权转让不属于应税服务?
属于的,请听我细细说来。
参考资料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是指转让商标、商誉和著作权的业务活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条规定,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转让商标权,是指转让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根据上述规定,“营改增”后,技术转让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实际覆盖了原营业税征收范围中“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除“转让土地使用权”和“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以外的转让专利权、商标权、商誉、著作权和非专利技术。那么,根据《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的规定,结合原营业税税目注释的规定,商标转让包括商标所有权与使用权的转让行为。因此,母公司取得的商标使用费应缴纳增值税。愿可以帮到你。
为什么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属于文化创意服务而不是销售无形资产?
商标和著作权转让如果被归入文化创意服务,那么这家公司一定是一家中介公司,就是帮助商标注册人或者著作权人把手里的商标转让给别人,该公司收取一定费用。
转让出去的商标或著作权的所有者并不是该中介公司,换句话说,该公司卖的商标不是自己的,卖商标得到的钱还要给人家商标注册人。所以不是销售无形资产。
如果卖商标,卖著作权得到的钱,进了自己的口袋,那么对于拿到钱的人来说,就是销售无形资产。
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就是,你帮助任何想卖商标或者买商标的人牵线搭桥、提供信息,撮合买卖成功,帮做办理相关手续,就叫转让服务。
销售商标、著作权,仅仅是指商标权、著作权的所有权发生转移这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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