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怎样申请BUD专项基金?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申请「BUD专项基金」资助的公司必须符合以下的资格:
1.按照《商业登记条例》 ( 第310章) 在香港登记;
2.非上市公司;
3.在香港境内有实质业务运作。
实质业务运作是指有真实营运及生意交易,包含企业在香港有否聘用员工、缴纳税项或进行产品/服务买卖交易。空壳公司不会被视为在香港有实质业务运作。
公司在提交申请表时须提供以下有关文件以作证明:
1.公司员工记录;
2.公司财务报告记录;
3.公司商业交易及营运记录。
资助金额
资助按对等原则提供,即政府最多资助个别项目总核准开支的50%,而企业须以现金形式承担不少于该项目总核准开支的50%。
在基金的申请期内,每家企业最多可在「内地计划」及「自贸协定计划」各获资助二十个核准项目及合共最高累积资助金额(「内地计划」和「自贸协定计划」) 为港币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