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合同重信用对申报企业的要求
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条件:
1)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开展满1年
2)有专门的合同管理规范
3)能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百,合同履约率达100%
4)没有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
5)同意由工商部门将本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或销售额在守重平台上公示
申请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需提交的资料:
1)通过网络守重公示平台提出申请
2)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度申请表
3)加盖公章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加盖公章的有关资质证书内及荣誉证书复印件
5)已参加前1年度公示的企业需提交前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原件
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工商部门提交申请资料,经工商部门和委托的行业协会核查后。符合条件的,工容商部门会在守重公示系统上统一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工商部门会为企业颁发牌匾和证书。连续公示的企业直接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原件上加盖公示印章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