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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装修资质新政策(陕西装修资质新政策出台)

  
很多企业对陕西装修资质新政策(陕西装修资质新政策出台)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陕西装修资质新政策(陕西装修资质新政策出台),希望大家能对陕西装修资质新政策(陕西装修资质新政策出台)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陕西装修资质新政策(陕西装修资质新政策出台)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陕西装修资质新政策(陕西装修资质新政策出台)

2022年装修二级资质新标准是什么?

2022年装修二级资质更名为装修乙级资质,标准如下:

企业资信能力净资产 2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3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建筑

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具体可以去上海澄竹实业有限公司的官网咨询,他们会给出专业的回答。

陕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2019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发展和规范本省的建筑市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建筑产品交易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建筑市场,是指发包方、承包方、中介方进行建筑产品交易的活动及其场所。本条例所称建筑产品,是指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成果和施工、竣工验收的建筑物、构筑物及构配件和其他设施。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管线敷设工程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产品的生产、交易、中介服务,监督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国家对建设工程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 建筑市场实行统一管理。禁止分割、封锁、垄断建筑市场。

建筑市场实行公平竞争。交易各方法律地位平等,不受地区、行业和所有制形式限制。

交易各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第五条 从事建筑产品的交易活动,应依法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应当使用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第六条 在建筑市场管理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检举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受理检举的部门应对检举人给予保护和奖励。第二章 管理部门第七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建筑市场。

设区的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建筑市场。第八条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建筑市场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建筑市场管理制度,规范市场交易行为;

(二)对建筑市场的发包方、承包方和中介方进行资质管理;

(三)监督管理建设工程的报建、发包、承包和招标、投标;

(四)负责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的行业管理和施工现场监督管理;

(五)发布建筑市场供求信息和价格信息;

(六)监督建筑市场交易行为,依法查处违法活动。第九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对建筑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协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建筑市场。第十条 建筑市场的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公正廉洁,秉公执法,提高效率,搞好服务。不得违反规定收取费用,不得参与建筑市场交易活动,不得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第三章 资质管理第十一条 从事下列建筑活动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一)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

(二)建筑施工;

(三)建设工程监理;

(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第十二条 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应当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第十三条 取得资质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从事建筑产品的生产、交易和中介服务活动。

取得资质证书的单位分立、合并或终止的,必须到原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重新办理资质手续或注销登记。

禁止出卖、转借、伪造、涂改资质证书。第十四条 注册地在省外的工程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及中介服务机构来陕从事建筑活动的,应当登录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并持有关材料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登记。第十五条 下列人员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一)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二)注册建造师;

(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咨询工程师。第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对从事质检、安全、资料管理等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考核。第四章 发包承包管理第十七条 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发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政府投资或者其他公有制单位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二)持有工程项目管理资质证书或者与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

(三)建设用地和工程报建手续完备;

(四)具有地形图、水文和工程地质、地下管线等工程勘察、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

装修资质怎么办

装修资质的办理方法。

“领营业执照:申请装修资质前提是有营业执照。提出申请:建筑企业向相关建设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意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批准:其人员、资产等符合标准就可以批准。公示:建管处公示并备案。领证:办理注册手续领取资质证书。

申请装修公司资质条件

需要《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及《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要求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上公司的名称是否与装修合同当事人一样,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要有上一年的年检印章,工程负责人是持有建材部颁发的土建、水暖工程师职称证书,装修工人有上岗证书。

市场上的装修公司基本都是设计与施工起做,这就需要办理两种资质。办理资质证书比较麻烦,因为要准备很多人员和材料,这一阶段花费的时间长、费用高,对于新注册的公司来说具有不小的压力。因此一般会找专业的建筑资质办理公司来协助申报。

与装修公司进行签约合同时,重点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向装修公司索取其资质的相关证明并留取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等,可以到网上企业信用系统进行核实真假;索取工长的身份证的复印件并核实真假,可以通过“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付费核实真假。

2、在合同中增加条款:“因施工方未按规范或物业相关规定施工导致业主所交纳的装修押金被物业给罚没或部分罚没,由此造成的损失业主有权从装修应付款项中予以直接扣除”。

3、合同中增加安全性条款: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消防等安全保护措施,由于施工方操作不当等不按照规范施工造成的业主及施工方人身财物损伤,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

4、仔细的审核合同的报价及施工工艺,明确的注明合同中所涉及的各种主辅料的品牌及对应型号。

5、对与施工合同所采用的标准,如果自己不清楚的话,可以注明“施工方施工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地方最新标准执行,本合同中高于国家及地方标准的条款按照合同中执行”。

装修资质如何办理哪个部门 成立装修公司要办什么资质

一、《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及《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上公司的名称是否与装修合同当事人一样;

三、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是否印有上一年的年检印章;

四、工程负责人是否持有建材部颁发的土建、水暖工程师职称证书;

五、装修工人是否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装饰装修从业上岗证书。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1.1企业资产

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

1.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申报材料:

1、申请表:(一式四份)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陕西建设网办事指南/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序列)资质申请表)。

2、附件资料:(一式二份)(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3)企业章程;(4)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承包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6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具体流程大多数都不会太难,无非就是要一些证件与证明,工作人员都会按照国家要求为符合资格的人员进行办理,不过大家在去之前务必要了解一下需要的文件,这样以免大家不必要的奔波。所有手续提交过后,还需要等上几天,大家不必太过着急,工作人员一旦审核完成,就会将结果通知给各个办理人。其实不只是装修,其它的行业基本上也是如此,大家如果有需要,还是要尽早的办理。

办理装修装饰资质

办理装修装饰资质的条件具体如下: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具体有:

(1)6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5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1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单项建安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7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4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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