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办理合肥的市政工程资质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和标准
去合肥市建委申报,新公司上来只能申请三级资质,不需要业绩,只要有固定办公场所,有钱,有证有人就行了。
合肥装饰资质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广东建筑办理平台卓玺集团 合肥建筑装饰装饰资质办理流程:
第一,申请装修资质前,建筑企业必须领取到营业执照。
第二,提出申请:
没有资质的企业一般从最低级资质办起。办理建筑装饰装修二级资质的企业要以法人名义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这里很多没有建筑装饰装修资质申办经验的建筑企业就会蒙圈,因为以北京现在的政策,最低级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是需要到企业注册地所在的区建委提成申请,但建筑装饰装修资质不同,是直接到市建委提成申请的。
第三,审核批准:
市建委对申请的建筑装饰装修资质的企业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企业人员、企业资产、工程业绩是否符合资质标准。符合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条件后下发批准文件。
四步,公示:
市建委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
第五,领证:
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建筑装饰装修装饰资质证书。
在合肥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具备合肥市购房资质:1、合肥市区户籍家庭:a、居民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个具有合肥市户籍的,即视为合肥市户籍家庭;b外地户口迁入本地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房屋名下的家庭户,不限购;c、户口迁入合肥市集体户口满一年的,暂不限购;d、本市区户籍家庭出售房屋后户口迁移登记在集体户口的,任具有本市区户籍家庭购房资质;e、因专业、退伍、复原原因将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军队专业、退伍军人,与本市区户籍家庭具有相同购房资质;(注:四县一市指长丰县、肥东县、肥西县、庐江县和巢湖市,四县一市户口属于外地户口。)2、在合肥市过去两年内连续逐月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满一年;3、符合合肥市人才落户购房政策。
2022年合肥购房政策
合肥购房新政策:
1、外地户口在合肥限购区买房,需要有在合肥有满一年社保或者一年的纳税证明,同时贷款买首套房的首付较低是购房全款的三成,二套房的首付款较低60%。
2、而在非限购区买房,可以贷款买房也可以一次性付款,具体条件可咨询非限购区楼盘售楼部。
3、合肥限购政策具体如下:合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
4、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市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合肥市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实现物业管理的社会化、专业化、企业化,根据国家建设部《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和《合肥市城市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物业是指已经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附属配套设备、设施和相关的场地。
本规定所称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公司依法对物业进行有偿管理和其他与之相关的经营服务。
本规定所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是指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并依法成立的经营物业管理业务的企业性经济实体。第三条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为全市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业主管部门。合肥市住宅小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小区办)具体负责本市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和资质审批工作。第四条 物业管理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须有明确的经营宗旨和管理章程,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第五条 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一)自管、托管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或高层楼宇、综合楼不少于1幢的物业;
(二)具有1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
(三)有物业管理章程;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五)有独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和与其资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第六条 物业管理公司在申报经营资质时,必须提交以下证件(原件或复印件):
(一)申请物业管理的报告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简历;
(二)申请经营资质的报告;
(三)物业管理章程;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命书或聘用书;
(五)验资证明;
(六)经营场所证明;
(七)自管、托管物业的证明材料;
(八)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
(九)管理人员的物业管理或房地产管理专业培训证书;
(十)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第七条 市小区办收到申请经营资质报告和有关证件后,符合经营资质条件的15日内核发《物业管理公司资质等级证书》。第八条 物业管理公司按其人员素质、专业管理能力、资金及管理物业面积,分为四个资质等级:
(一)一级资质标准:
公司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职称,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公司所有上岗管理人员全部持有专业岗位合格证书,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自管、托管物业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
可以承担本市各类住宅小区(组团)、高层楼宇和非住宅房屋的物业管理。
(二)二级资质标准:
公司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职称,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公司所有上岗管理人员全部持有专业岗位合格证书,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自管、托管物业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
可以承担本市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小区(组团)、30层以下的高层楼宇和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下的其他非住宅房屋的物业管理。
(三)三级资质标准:
公司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有职称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公司所有上岗管理人员全部持有专业岗位合格证书,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自管、托管物业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
可以承担本市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小区(组团)、15层以下的高层楼宇和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下的其他非住宅房屋的物业管理。
(四)四级资质标准:
公司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助理级以上技术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有职称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公司所有上岗管理人员全部持有专业岗位合格证书,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自管、托管物业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
可以承担本市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小区(组团)和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下的其他非住宅房屋的物业管理。
第九条 本市的物业管理实行招标投标制度。物业管理公司必须按资质等级规定的经营范围参加物业管理的投标,不得越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
未领取《物业管理公司资质等级证书》的物业管理公司,不得在本市从事物业管理业务。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物业管理公司资质等级证书》。遗失或损毁《物业管理公司资质等级证书》的,必须在市级以上报纸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