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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资质优惠政策(河西资质优惠政策公示)

  
很多企业对河西资质优惠政策(河西资质优惠政策公示)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河西资质优惠政策(河西资质优惠政策公示),希望大家能对河西资质优惠政策(河西资质优惠政策公示)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河西资质优惠政策(河西资质优惠政策公示)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河西资质优惠政策(河西资质优惠政策公示)

2022年房地产开发资质最新标准如何实行?

2022年房地产开发资质最新标准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两个资质等级。

各资质等级企业的条件如下:

(一)一级资质:

1.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2.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3.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6.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二级资质:

1.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2.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统计人员;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第六条 临时聘用或者兼职的管理、技术人员不得计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总数。

第七条 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资质

1.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2.专业管理、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件;

3.已开发经营项目的有关材料;

4.《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具有质量管理部门及相应质量管理人员等质量保证体系情况说明。

(二)二级资质:

1.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2.专业管理、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件;

3.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具有质量管理部门及相应质量管理人员等质量保证体系情况说明。

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实行分级审批。

一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二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确定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审批。

经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由资质审批部门发给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年。

申请核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通过相应的政务服务平台提出申请。

第九条 资质证书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作。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资质审批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核发资质证书副本若干份。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企业遗失资质证书,必须在新闻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补领。

第十一条 企业发生分立、合并的,应当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的30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并重新申请资质等级。

第十二条 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技术负责人,应当在变更30日内,向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三条 企业破产、歇业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时,应当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营业执照后的15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注销资质证书。

第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实行年检制度。对于不符合原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降级或者注销资质证书。

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年检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负责。

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年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办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资质年检的,视为年检不合格,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注销资质证书。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筑规模不受限制。

二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

第十六条 企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十七条 企业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并依法注销资质证书。

第十八条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

(二)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的。

第十九条 企业开发经营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资质审批和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11月16日建设部发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8号)同时废止。

【经开区资质代办】创业税收优惠多多几个问题不要弄错

据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出了《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9号),将2016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的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予以延期。为使该项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到位,纳税人在享受税收优惠中应注意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

一、该项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所以,有人认为只要在以上期限内实行自主创业的个体经营者或吸纳失业人员就业的相关企业,都能享受税收优惠,这种理解不全面。

对上述问题的正确理解是:财税〔2017〕49号文件规定,以前年度已享受扶持就业的专项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不得再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就是说,纳税人不得重复享受优惠政策,即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该项优惠政策,且计算每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该项优惠政策执行期限是从2017年1月1日起~2019年12月31日止。所以,有人认为不论纳税人在什么时候自主创业或吸纳失业人员就业,只有在上述期限内才能享受优惠政策,这种理解不全面。

对上述问题的正确理解是:财税〔2017〕49号文件规定,该项税收优惠政策在2019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对纳税人享受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三条第(二)项优惠政策,在2016年12月31日未满3年的,可按现行政策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也就是说,如果纳税人是在2016年12月创办的个体工商户或吸纳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失业人员的企业,可以在2019年12月底前继续享受优惠政策。如果纳税人是在2019年12月创办的个体工商户或吸纳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失业人员的企业,可以在2022年12月底前继续享受优惠政策。

三、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每人每年定额4000元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以上税款限额扣减优惠,如果纳税人当年实际应纳税额小于减免税限额不足扣减的,可以结转下年继续扣减。

对上述问题的正确理解是:纳税人当年实际应纳税额小于减免税限额的,以实际应纳税额为限;实际应纳税额大于减免税限额的,以减免税限额为限。如果企业纳税人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定的减免税总额,纳税人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差额部分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四、如果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就业既适用该项税收优惠政策,又适用其他专项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重复享受。

对上述问题的正确理解是: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就业既适用财税〔2017〕49号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又适用其他扶持就业的专项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不能重复享受。但是,如果企业同时符合享受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非扶持就业的专项优惠政策条件的,不属于重复享受。

五、纳税人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就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并享受优惠。

对上述问题的正确理解是:从事个体工商户的纳税人在享受税收优惠纳税申报时,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纳税人,在享受税收优惠纳税申报时,持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证明》、《持〈就业创业证〉人员本年度实际工作时间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六、属于服务型业务范围内的小型企业都可以享受吸纳失业人员就业的税收优惠。

对上述问题的正确理解是:符合税收优惠的服务型企业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不动产租赁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不含货物运输代理和代理报关服务)“生活服务”(不含文化体育服务)范围内业务活动的企业以及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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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代办:如何享受税收优惠的政策

据悉,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截至2017年5月10日,我国针对创业就业主要环节和关键领域陆续推出了83项税收优惠措施,尤其是2013年以来,新出台了73项税收优惠,覆盖企业整个生命周期。

以下是企业不同时期可享受的优惠政策目录,您可根据自身企业情况进行对照。

一、企业初创期税收优惠

企业初创期,除了普惠式的税收优惠,重点行业的小微企业购置固定资产,特殊群体创业或者吸纳特殊群体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军转干部、随军家属、残疾人、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长期来华定居专家等)还能享受特殊的税收优惠。同时,国家还对扶持企业成长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平台、创投企业、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等给予税收优惠,帮助企业聚集资金。具体包括:

(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1.个人增值税起征点政策;

2.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销售额未超限免征增值税;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超限免征增值税;

4.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5.重点行业小型微利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6.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

(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7.重点群体创业税收扣减;

8.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扣减;

9.退役士兵创业税收扣减;

10.吸纳退役士兵就业企业税收扣减;

11.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

12.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

13.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14.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免征增值税;

15.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免征个人所得税;

16.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17.残疾人创业免征增值税;

18.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户增值税即征即退;

19.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20.残疾人就业减征个人所得税;

21.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22.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23.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4.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自用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三)创业就业平台税收优惠

25.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免征增值税;

26.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27.科技企业孵化器免征房产税;

28.科技企业孵化器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9.国家大学科技园免征增值税;

30.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大学科技园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31.国家大学科技园免征房产税;

32.国家大学科技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对提供资金、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助力的创投企业、金融机构等给予税收优惠

33.创投企业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4.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5.公司制创投企业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6.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7.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8.天使投资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9.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

40.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41.金融企业发放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按比例计提的贷款扣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2.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企业成长期税收优惠

为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税收环境,促进企业快速健康成长,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不断增强转型升级的动力。对研发费用实施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对企业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尤其是生物药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4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企业购买用于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的设备享受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免税和国内增值税退税等税收优惠。帮助企业和科研机构留住创新人才,鼓励创新人才为企业提供充分的智力保障和支持。具体包括: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4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44.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

(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45.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

46.重点行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三)购买符合条件设备税收优惠

47.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免征增值税;

48.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

49.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等单位进口符合条件的商品享受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四)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

50.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51.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

(五)科研机构创新人才税收优惠

52.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股权奖励延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53.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员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54.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个人股东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55.获得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

56.获得上市公司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适当延长纳税期限;

57.企业以及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

58.由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国际组织对科技人员颁发的科技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企业成熟期税收优惠政策

发展壮大有成长性的企业,同样具有税收政策优势,国家充分补给“营养”,助力企业枝繁叶茂、独木成林。目前税收优惠政策覆盖科技创新活动的各个环节领域,帮助抢占科技制高点的创新型企业加快追赶的步伐。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不断扩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范围。对处于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地区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等企业所得税优惠,尤其是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企业,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还给予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的优惠。具体包括:

(一)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59.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0.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

61.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享受低税率企业所得税;

6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

(二)软件企业税收优惠

63.软件产业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

64.新办软件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65.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6.软件企业取得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67.软件企业职工培训费用应纳税所得额扣除;

68.企业外购的软件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

(三)动漫企业税收优惠

69.动漫企业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

(四)集成电路企业税收优惠

70.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

71.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72.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3.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4.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75.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76.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77.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8.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职工培训费用;

79.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生产设备缩短折旧年限;

80.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81.集成电路关键专用材料生产企业、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82.集成电路企业退还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在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中扣除;

(五)研制大型客机、大型客机发动机项目和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企业

83.研制大型客机、大型客机发动机项目和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阅读完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后,希望各企业能合理利用,合理避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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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有哪些?

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优惠政策大致如下:\x0d\x0a 1、企业所得税按照15%征收(操作方式:每年年底需要到税务机关备案)\x0d\x0a 2、一般纳税人软件销售即征即退政策(交17%,退14%;操作方式:先对软件进行检测,到国税进行备案)\x0d\x0a 3、企业经过技术合同登记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操作方式:先在技术市场进行合同备案,然后到地税机关申请备案)\x0d\x0a 4、若有软件出口走9803类,可以免出口环节流转税(操作方式:先取得9803类软件认证、国税备案,出口合同在商务局备案,海关出口,最后国税再做免税申请)\x0d\x0a 5、若企业同时是软件企业,还可以享受高管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要求年薪年薪在12万元以上的管理人才,退税比例为地方留存部分的80%)\x0d\x0a 6、研发投入可以享受加计50%扣除(操作:盈利企业每年年初需要在税务机关进行备案申请,手续较繁琐,但对企业减轻税负很关键)\x0d\x0a 7、其他:包括可以申报其他政府专项资金等对企业来说优势还是很多是市场竞争的重要资质,对于企业社会影响力具有重要作用。\x0d\x0a 以上政策希望企业能够更多的利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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