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资质取消了吗?安防三级资质申请条件有哪些
暂时没有取消,还是可以办理的。申请三级安防资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有固定的办公及营业地点;
能满足企业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工作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2、有工商营业执照;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50万元。
3、有相应系统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名(3名中级工程师,2名初级工程师,其中中级工程师的相关专业是机械中级、通信中级、电信中级等专业),并通过中安协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工程造价人员不少于1名,须经过国家造价人员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和专业技术人员须均无犯罪记录。
4、有设计、施工、调试及维修设备;
5、近两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不太懂的可以问问那个九天鲲鹏
新资质标准2022年几月份出台
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以及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继续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原有企业资质证书继续有效,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投标和工程建设等活动。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暂不受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6月30日前届满的上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申请事项。
根据住建部早前的文件通知,资质换证于2021年年底进行。四川省提出资质有效期继续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也就意味着资质换证(新资质标准出台)或将延期到明年。
、为什么资质改革政策至今未出?
2020年11月,住建部发布《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到做好资质标准修订和换证工作,确保平稳过渡,设置1年过渡期,到期后实行简单换证,即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直接换发新资质证书,不再重新核定资质。
转眼间已到11月上旬,行业内望眼欲穿的“新版资质标准”和“资质改革细则”还没有公布。后台有朋友一直在问,经过多方探听有关领导再次提出资质有效期继续延期一年,对于计划升特的可以正常启动了。目前还没有确切消息,大概还要再等一等,具体以官方通知为准。
资质是建筑业的准入门槛。门槛的高低,决定了有多少人能走进房间“分蛋糕”。
门槛高,进入的人就少,房间内的“老玩家”就轻松,分到的蛋糕量越多;
门槛低,涌进的人自然大大增加,竞争激烈,能分到的蛋糕有限,甚至“吃不饱”。(尤其在大环境变化,市场预期不强的背景下。)
此次资质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降低准入门槛”。影响范围之大是空前的,影响之深远可能也是超出大家想象的。2010年底,全国有活动记录的施工企业有70061家;2020年底,这个数字已达到11.6万家(其中92%左右是二、三级资质企业)。
因此难度之大是必然的。
2、现在升资质合不合算?高等级资质是无形的VIP卡。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在竞标时有巨大的优势。
根据中建协官方统计,2018年底全国有特、一级资质企业6782家,仅占全国有资质企业总数的7.11%,创造产值却占到建筑业总产值的62.32%,新签合同额占到全行业的70.33%。(2019、2020年相关数据未公布)
因此大家都挤破头去升一级、特级资质。资质改革后,这些企业可承揽业务范围不受限制,受捧热度必定大大提升。
资质改革后:
1、原10个专业的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可承担各行业、各等级施工总承包业务;
2、原一级资质改为甲级资质,在本行业内承揽业务规模不受限制。
再回到第一个问题,特级资质企业承接业务不受限,表面上看对这些企业是大利好,实际上未必然。过去辛辛苦苦拿到1项特级或多项特级,才能在对应行业实现“承接业务自由”;以后只要有1项特级,就能在10个行业里参与竞标。
这就意味着10个行业对所有特级企业放开,面临的竞争必定更充分。目前占优势的行业或项目,以后未必有百分百把握中标。换做是你,是支持调整还是愿意保持现状?
3、关于三级资质企业门槛降低后,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出现大量新申请资质企业进入建筑市场。对于存量三级资质企业而言,将不得不面临以下几个局面:
1)竞争加大,承接项目难了
2)行业同质化加剧,优势不易凸显
3)最低价中标或回归,利润降低
针对这3点,建议大家做好规划,提前应对即将到来的行业变革大潮。至少有三点需要立即着手去做:立足差异化(做专做精)、业务广撒网(向房建市场之外拓展)、管理数字化(流程规范化,以管理促效益)。
接下来,小编将近2年与建筑业资质相关的数据做一个简单盘点,以便大家对行业趋势有一个更清晰的了解。
1、全国特级资质数量截至2021年7月21日,全国特级资质数量达915项,分别归属720家企业。其中:
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达到506项,位居第一,占比为55.3%;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达到164项,占比为17.9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达到117项,占比为12.97%。2、资质申报与审批通过率2021年9月17日,住建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中,有45家建企申请特级资质,同意26家,全是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近几年“公路特级”数量猛增,“房建特级”通过率大幅回落。
2018年新增132项特级资质,公路特级40项,房建特级69项;
2019年新增49项特级资质,其中公路特级33项,房建特级11项;
2020年新增33项特级资质,其中公路特级14项,房建特级10项。
背后兆示的行业结构调整不言而喻!“两新一重”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将迎来大发展!
3、对行业的深远影响首先,行业生态改变。目前的行业结构呈“金字塔”型,特、一级企业牢牢占据顶端,二级、三级企业居于其下,在资质标准限定范围内承接业务;改革后资质等级缩减为综合、甲级、乙级,更加扁平化。虽然总的数量没有变化,但是乙级企业在行业内占比将达到90%以上,并且这11万+企业在本行业内可承接工程范围一致。其次,升资质难度或降低。住建部的通知提到,除综合资质外,其他全部下放至省级及以下有关主管部门审批。也就是说,以后甲级(一级)资质审批将下放至各省级住建部门审批。此项调整,对现有的二级资质企业是大利好,升甲级(一级)资质的难度或降低!
第三,各省建筑业综合实力或许有大变动。上面提到甲级资质审批权下方各省,而各省为拉动GDP、保就业,都在出台政策扶持建企做大做强,特别是各省市龙头建筑企业。
几个建筑大省已经对不同企业的定位有了清楚地表述:
扶持综合、甲级资质总承包企业做大做强(少而强)。
鼓励专业承包企业“做专做精”(多而专)。
鼓励强强联合、兼并重组、股权置换、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建企由单一型向综合型发展。
一句话,哪里扶持力度大、地理位置有潜力(城市群/中心城市)、营商环境好,哪里就会有大发展!综合上述几点,不难看出未来几年的建筑市场风云变幻,一场持久的大调整不可避免。
安防资质新注册公司能办吗
不可以的。
以广东省为例,依据《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资格证》申请单位应当具备符合规定的技防系统设计、施工、维修技术力量和从业经验。申请单位初次申领只能办理四级《资格证》,领取《资格证》1年以上且达到高一级资格条件的,可以逐级申请晋级。
《资格证》有效期为2年。需换证的,持证单位应当在期满前30日内向公安机关提交换证申请;因故不能按期申请换证的,应当在期满前30日内提交延期换证申请,但批准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90日;逾期提交换证申请或者延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扩展资料:
安防资质的相关要求规定:
1、在公共区域和技防重点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应当将技防系统的建设纳入建筑工程规划。技防系统应当与建筑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技防系统应当预留与当地报警接收中心和应急指挥系统联通的接口,并与公安机关联网共享。
3、技防系统建设工程的立项、招投标、设计、施工、试运行、竣工、初验、检测、验收等程序和要求,以及技防系统运行、维护、联网和应用,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本省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
安防资质申办的条例是怎么样的
去本地的或者省级的公安厅科技处办理,可以提前电话去咨询一下~那边回答会比较专业,下面是办理资质的要求,可能现在有新的变化,最后打电话去确认一下~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2006-1-2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的管理,依据《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第五条所指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
第三条 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工作,由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 资质等级条件
第四条 监理单位资质各相应等级基本条件如下:
(一)甲级
1、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0名;
2、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3、财务状况良好;
4、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软硬件设备;
5、有完善的单位管理制度,有通过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6、有良好的监理信誉;
7、申请时前三年完成过12个以上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监理(其中至少有1个5000万元以上或者6个1000万元以上项目)。
(二)乙级
1、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5名;
2、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3、财务状况良好;
4、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软硬件设备;
5、有完善的单位管理制度,有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6、有良好的监理信誉;
7、申请时前三年完成过9个以上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监理(其中至少有2个1000万元以上或者5个400万元以上项目)。
(三)丙级
1、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名;
2、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财务状况良好;
4、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软硬件设备;
5、有完善的单位管理制度,有较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6、有良好的监理信誉;
7、申请时前三年完成过6个以上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监理(其中至少有2个300万元以上或者4个150万元以上项目)。
第三章 资质申请、评审和审批
第五条 资质评定按照评审和审批分离的原则进行。申请单位应先经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评审机构评审,再按程序提出申请,由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按规定权限审批。
第六条 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评审机构可以受理申请甲级、乙级、丙级资质的评审。
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评审机构可以受理所在行政区域内申请丙级资质的评审。没有设置评审机构的可以委托信息产业部授权的或其他省市授权的评审机构评审。
第七条 申请评审时,申请单位应提交下列申请资料:
(一)《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请表》(表式附后);
(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三)本单位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四)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资料。
第八条 评审机构按下列程序进行评审:
(一)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二)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审查;
(三)出具评审报告,签署评审意见。
第九条 经评审合格后,申请单位向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其中:
甲级、乙级资质申请,由所在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初审,报信息产业部审批。
丙级资质申请,由所在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批,报信息产业部备案。
第十条 申请资质时,申请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申请资料;
(二)评审机构出具的评审报告。
第十一条 获得监理资质的单位,由信息产业部统一颁发《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由信息产业部统一印制。
第四章 资质管理
第十二条 各等级监理单位监理相应投资规模的信息系统工程。
甲级:不受投资规模限制。
乙级:投资规模1500万元以下。
丙级:投资规模500万元以下。
第十三条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为四年,届满四年更换新证。超过有效期30天不更换的,视为自动放弃资质,原资质证书予以注销。
第十四条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实行年检制度。甲级、乙级资质由信息产业部负责年检;丙级资质由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年检,并将结果报信息产业部备案。
第十五条 年检内容包括:监理单位的法人代表、人员状况、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管理制度等。
第十六条 年检不合格的监理单位,按照年检要求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取消资质的处分。
第十七条 丙级和乙级监理单位在获得资质两年后可向评审机构提出升级申请,资质升级按照本办法第三章规定进行。
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变更法人代表或技术负责人以及因分立、合并、歇业、破产或其他原因终止业务的,应当在其发生上述各种情况取得具有法律性的文件后30日内向信息产业部报告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不得伪造、转让、出卖《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不得转让或越级承接监理业务。对违反本条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取消资质的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信息产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3年4月1日起实施。
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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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安防资质办理的流程及所需材料(区企业)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2006-1-2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的管理,依据《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第五条所指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 第三条 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工作,由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 资质等级条件 第四条 监理单位资质各相应等级基本条件如下: (一)甲级 1、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0名; 2、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3、财务状况良好; 4、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软硬件设备; 5、有完善的单位管理制度,有通过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6、有良好的监理信誉; 7、申请时前三年完成过12个以上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监理(其中至少有1个5000万元以上或者6个1000万元以上项目)。 (二)乙级 1、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5名; 2、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3、财务状况良好; 4、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软硬件设备; 5、有完善的单位管理制度,有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6、有良好的监理信誉; 7、申请时前三年完成过9个以上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监理(其中至少有2个1000万元以上或者5个400万元以上项目)。 (三)丙级 1、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名; 2、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财务状况良好; 4、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软硬件设备; 5、有完善的单位管理制度,有较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6、有良好的监理信誉; 7、申请时前三年完成过6个以上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监理(其中至少有2个300万元以上或者4个150万元以上项目)。 第三章 资质申请、评审和审批 第五条 资质评定按照评审和审批分离的原则进行。申请单位应先经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评审机构评审,再按程序提出申请,由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按规定权限审批。 第六条 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评审机构可以受理申请甲级、乙级、丙级资质的评审。 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评审机构可以受理所在行政区域内申请丙级资质的评审。没有设置评审机构的可以委托信息产业部授权的或其他省市授权的评审机构评审。 第七条 申请评审时,申请单位应提交下列申请资料: (一)《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请表》(表式附后); (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三)本单位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四)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资料。 第八条 评审机构按下列程序进行评审: (一)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二)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审查; (三)出具评审报告,签署评审意见。 第九条 经评审合格后,申请单位向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其中: 甲级、乙级资质申请,由所在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初审,报信息产业部审批。 丙级资质申请,由所在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批,报信息产业部备案。 第十条 申请资质时,申请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申请资料; (二)评审机构出具的评审报告。 第十一条 获得监理资质的单位,由信息产业部统一颁发《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由信息产业部统一印制。 第四章 资质管理 第十二条 各等级监理单位监理相应投资规模的信息系统工程。 甲级:不受投资规模限制。 乙级:投资规模1500万元以下。 丙级:投资规模500万元以下。 第十三条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为四年,届满四年更换新证。超过有效期30天不更换的,视为自动放弃资质,原资质证书予以注销。 第十四条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实行年检制度。甲级、乙级资质由信息产业部负责年检;丙级资质由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年检,并将结果报信息产业部备案。 第十五条 年检内容包括:监理单位的法人代表、人员状况、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管理制度等。 第十六条 年检不合格的监理单位,按照年检要求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取消资质的处分。 第十七条 丙级和乙级监理单位在获得资质两年后可向评审机构提出升级申请,资质升级按照本办法第三章规定进行。 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变更法人代表或技术负责人以及因分立、合并、歇业、破产或其他原因终止业务的,应当在其发生上述各种情况取得具有法律性的文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