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文严查房地产开发贷款、住房贷款……
继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之后,浙江省也发文严查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消费类和经营类贷款以及“冻资”等涉房贷款业务。
2月末,人民银行杭州中支、浙江银保监局、浙江省住建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信贷审慎管理的通知》,要求浙江各金融机构对2020年以来发放的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消费类和经营类贷款以及“冻资”等业务进行全面自查,并于15日前向当地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报送自查和整改报告。
浙江省的这份文件明确:
(1)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执行审贷标准,强化借款人资格审查。禁止开展任何形式的“转按揭”“加按揭”业务。商业银行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金融管理部门将相关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列为现场检查重点,并加大处罚力度。
(2)严格审核首付款资金来源和偿债能力。各金融机构要强化首付款资金真实性审核,严格审查购房首付资金来源。
(3)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各金融机构要严格审核房地产开发项目合规性,落实房地产开发贷款资金封闭管理要求,根据项目工程进度放款,杜绝超规模超期限放款,防止贷款资金挪用。
(4)严格防范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各金融机构严禁发放用于购房首付款或偿还首付款借贷资金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和消费贷款,严禁资金通过流动资金贷款、物业经营性贷款、项目贷款和影子银行业务等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5)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为购房人垫付首付款或采取首付分期等其他形式变相垫付首付款,不得通过任何平台和机构为购房人提供首付融资,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购房人通过其他机构融资支付首付款,不得组织“众筹”购房,不得协助购房人弄虚作假。
(6)严格房地产中介机构业务合作管理。严格合作机构资质审核,实施房地产中介机构业务合作准入和名单制管理,建立贷后质量监测及中介退出机制。
从浙江省银保监局官网了解到,3月以来,浙江银保监局已针对银行业机构开出12张罚单,罚单涉及多家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其中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人消费贷款成为重点排查、监测对象。
此前,北京、上海、深圳、广东等地监管部门率先要求银行对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以及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全面自查。
根据北京房地产业协会披露,全款买房期间购房人及其直系亲属申请经营贷和经营贷资金的流向是核查的重点之一;
广东辖内(不含深圳)已发现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问题贷款金额2.77亿元、920户;
而深圳和上海监管部门发布了有关问题的通报,其中提到了部分个人消费贷、经营贷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以及少量首付款资金来源为非自有资金的情况或案例。
来源: 浙江在线
什么是建筑资质平移?资质平移需要注意什么?
公司肯定是收购,收购完,你营业执照上法人名字肯定你的变更过来,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名字都变更过来。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是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由建设部会同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信息产业部、民航总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制定的行业标准。
分三部分: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12个标准、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60个标准、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包括14个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体系由六大标准为为保障与支撑,职业实践标准当中含有职业道德标准,教育和评估标准、考试标准、注册标准、执业标准、继续教育标准等几种标准。
我国对于建造师执业资格划分为一级和二级两个不同等级的标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国家统一进行组织,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负责进行具体的组织与实施。
我们以一级建造师考试实行来说,可以选择三加一的考试制度,即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另一门专业管理与实务考试科目由考试根据工作的需要,选择出十个专业的其中的一个专业参加考试。
资质平移一年内能股权转让吗?
资质平移一般是指子母公司之间的资质转移,或是通过吸收合并方式进行重组;不知道您所指的是哪一种情况?如果是子母公司之间的资质转移,如果您要进行股权转让,应该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执行。如果是以吸收合并方式进行重组实现的,《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资质平移业绩怎么认定
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资质是不能进行平移的,建筑资质不支持平移,建委官网没有平移的正常流程。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进一步明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简称建设工程企业)重组、合并、分立后涉及资质重新核定办理的有关要求,简化办理程序,方便服务企业,现将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后涉及资质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下列类型的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申请资质证书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简化审批手续,经审核注册资本金和注册人员等指标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直接进行证书变更。有关具体申报材料和程序按照《关于建设部批准的建设工程企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函[2005]375号)等要求办理。
1.企业吸收合并,即一个企业吸收另一个企业,被吸收企业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并提出资质证书注销申请,企业申请被吸收企业资质的;
2.企业新设合并,即有资质的几家企业,合并重组为一个新企业,原有企业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并提出资质证书注销申请,新企业申请承继原有企业资质的;
3.企业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被吸收企业或原企业短期内无法办理工商注销登记的,在提出资质注销申请后,合并后企业可取得有效期1年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完成工商注销登记的,可按规定换发有效期5年的资质证书;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其资质证书作废,企业相关资质按有关规定重新核定;
4.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即由于经营结构调整,在企业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或各全资子公司间进行主营业务资产、人员转移,在资质总量不增加的情况下,企业申请资质全部或部分转移的;
5.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即经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批准,几家国有企业之间进行主营业务资产、人员转移,企业申请资质转移且资质总量不增加的;
6.企业外资退出,即外商投资企业(含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国投资者退出,经商务主管部门注销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后,工商营业执照已变更为内资,变更后新企业申请承继原企业资质的;
7.企业跨省变更,即企业申请办理工商注册地跨省变更的,可简化审批手续,发放有效期1年的证书。企业应在有效期内将有关人员变更到位,并按规定申请重新核定。
在重组、合并、分立等过程中,所涉企业如果注册在两个或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资质转出企业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由资质转入企业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初审。
二、上述情形以外的建设工程企业重组、合并、分立,企业申请办理资质的,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进行核定。企业重组、分立后,一家企业承继原企业某项资质的,其他企业同时申请该项资质时按首次申请办理。
三、内资企业被外商投资企业(含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整体收购或收购部分股权的,按照《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外经贸部令第113号)、《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外经贸部令第114号)、《外商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商务部令第155号)及《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建市[2007]18号)等有关规定核定,变更后的新企业申请原企业原有资质可不提交代表工程业绩材料。
四、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后的企业在申请资质时应提交原企业法律承续或分割情况的说明材料。
五、企业重组、合并、分立等涉及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变更的,按照实收资本考核。
六、重组、分立后的企业再申请资质的,应申报重组、分立后承接的工程项目作为代表工程业绩;合并后的新企业再申请资质的,原企业在合并前承接的工程项目可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改制、重组、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07]229号)同时废止。
什么是建筑资质平移?资质平移需要注意什么
建筑企业资质平移近两年比较热门,自从住建部简化了程序,降低了企业资质维护的成本,资质项目越多,承接工程越广,对于企业的发展,十分有利,很多朋友对于资质平移不是很清楚,大概知道怎么回事,具体操作,脑袋一片空白,一般操作思路如下:
所具备的条件:
1.通过子母公司之间的资质平移;
2.通过吸收合并方式进行重组;
3.其实,在实际生活中,资质平移不仅发生在同省内,往往更多时候,还会涉及跨省分立。这种方式就会涉及到两个省份建设厅的沟通,这种方式一般都是等级较高,比如二级或者以上资质。不过,从资质管理规定看出,这些企业资质转移,一般都只会涉及到施工资质,设计资质方面,如果发生资质平移,还需要重新核定,比较麻烦,还不如新设立。
建筑企业资质平移是新政策之下的产物,目的在于加强企业的竞争力,让建筑市场引入更多的活力,才能推进生产力的发展。
建筑工程公司资质平移的程序如何
建筑企业资质平移程序,一般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一、资产重组的方式
根据资质管理规定,想要成功实现两个企业之间资质平移,一般都是走全资子公司的形式,进行资质吸收、合并。也就是说子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控股情况,全资子公司走资产重组的方式,非全资子公司的事先进行股权方面的变更、交易,目的是确认企业资产、人员、业绩等划入总公司,接下来便开始进行资质平移。资产重组进行资质平移涉及的细节问题很多,这里不一一说明了,如果需要了解更详细的流程,可以在线咨询。
二、吸收合并
1、企业吸收合并,即一个企业吸收另一个企业,被吸收企业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并提出资质证书注销申请,企业申请被吸收企业资质的;
2、企业新设合并,即有资质的几家企业,合并重组为一个新企业,原有企业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并提出资质证书注销申请,新企业申请承继原有企业资质的;
3、企业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被吸收企业或原企业短期内无法办理工商注销登记的,在提出资质注销申请后,合并后企业可取得有效期1年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完成工商注销登记的,可按规定换发有效期5年的资质证书;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其资质证书作废,企业相关资质按有关规定重新核定;
建筑资质转移条件
通过上面的两种方式,大家可以清楚的看到,想要转移资质,还不是难事,只要按照住建部的相关规定,进行合理的操作,一般都是会成功的。
1、通过子母公司之间资质平移;
2、通过吸收合并方式进行重组;
其实,在实际生活中,资质平移不仅发生在同省内,往往更多时候,还会涉及到跨省分立。这种方式就会涉及到两个省份建设厅的沟通,这种方式一般都是等级较高,比如二级或者以上资质。不过,从资质管理规定看出,这些企业资质转移,一般都只会涉及到施工资质,设计资质方面,如果发生资质平移,还需要重新核定,比较麻烦,还不如新设立。
建筑企业资质平移是新政策之下的产物,目的在于加强企业的竞争力,让建筑业市场引入更多的活力,才能推进生产力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