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1-8034****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很多企业对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希望大家能对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

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管委会: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从2015年9月1日起,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元;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3元;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1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2元。

二、调整我省3个县、区的最低工资标准适用地区类别:将呈贡区、嵩明县由二类地区调整为一类地区;将德钦县由三类地区调整为二类地区。各类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见附表。

三、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计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包括按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 住房公积金;不包括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 待遇等。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

四、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标准执行。

五、各地要加大对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力度,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2015年7月2日

附件:

全省各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对应表

地 区

类 别

月最低

工资标准(元/月)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元/小时)

适 用 地 区

一 类

地 区

1570

14

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和安宁市、嵩明县。

二 类

地 区

1400

13

昆明市所辖其他各县及东川区;其他州、市政府所在地的市(县、区)及玉龙县、德钦县;其他设市城市。

三 类

地 区

1180

12

其他各县。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相关服务推荐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