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银行扣缴(月改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体参保人员:
为方便群众,改进服务,进一步缩短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到龄办理退休时限,经市地税局、农行六安分行、市人社局三方共同商定缩短个体参保人员缴费银行扣缴周期。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本级2016年3月起,将试行每月扣款一次调整为每周扣款一次。社保部门在每周一向银行发送扣缴数据,并通知银行扣款;银行应及时扣款将扣款数据反馈给社保部门和地税部门。
二、各县区可结合情况自二季度开始实行个体社保费银行扣缴“月改周”工作。
三、请人社、地税、农行的经办机构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银行扣缴(月改周)工作规程》,密切协作,共同配合做好个体社保费银行扣缴的“月改周”工作。
附件: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银行扣缴(月改周)工作规程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安市地方税务局
中国农业银行六安市分行
2016年3月9日
附件: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银行扣缴(月改周)工作规程
自2016年1月起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银行扣缴将由以前的每月20号左右扣缴一次调整为每周一扣缴一次,调整后各相关业务部门的工作规程作如下安排:
一、社保部门职责
(一)个体参保者携带相关资料到社保部门办理委托银行代扣申请手续,填写申请表,核定缴费基数和缴费费率。由社保部门在申请表上出具参保者的社保编号并签章。
(二)社保部门应在收到农行新制卡卡号后及时在扣款前将卡号信息录入开卡人员的个人信息中。
(三)社保部门应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核定下月数据,并于次月每周一下班前将数据传递给银行。
(四)社保部门应根据银行的扣款信息在每周五下班前做好到账划账工作。
(五)社保部门应在每月最后一次扣款到账划账后,向参保人员发送社保缴费提醒短信。
(六)在主要办公场所张贴通告、印制宣传材料,告知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社保费银行代扣扣款时间调整的相关需知。
二、地税部门职责
(一)负责检查、监督银行扣费款的扣款、归集等资金划转工作;
(二)每周及时接收银行传送的扣款数据,每月月底负责将社保费个体征缴临时归集户扣费款汇缴入库;
(三)每月核查银行归集户汇缴总额与扣缴明细是否相符,发现不符负责组织地税、银行、社保三方对账。
三、农业银行职责
(一)银行搜集新制卡人员个人资料,统一制卡,并由专人电话通知参保者取卡,并及时将新制卡的卡号信息反馈给社保部门。
(二)银行在每周一接收到社保部门的扣款数据后应及时安排扣款,并缴入养老、医疗归集户;每周二将扣款明细数据同时返回给地税和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