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底,新的《宜昌市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宜府办法[2015]53号)出台,《实施办法》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这次的居保新政策变化大、亮点多,让我们来为您一一解读。
新政策福利多多
1、缴费有更多选择。
原来设定100元至2000元共15个缴费档次,现在增设了1500元、2500元、3000元、3500元、4000元5个档次,您的选择更多了。
2、多缴费就有多补贴。
国家鼓励多缴多得,新出台的《宜昌市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宜府办法[2015]53号),在过去各个缴费档次的政府补助都是30元的基础上,进行了上调,最高能补200元。如下表。
缴费档次 | 100元 | 200元 | 300元 | 400元 | 500元 |
政府补助 | 30元 | 45元 | 45元 | 45元 | 60元 |
缴费档次 | 600元 | 700元 | 800元 | 900元 | 1000元 |
政府补助 | 60元 | 70元 | 80元 | 90元 | 100元 |
缴费档次 | 1200元 | 1400元 | 1500元 | 1600元 | 1800元 |
政府补助 | 120元 | 140元 | 150元 | 160元 | 180元 |
缴费档次 | 2000元 | 2500元 | 3000元 | 3500元 | 4000元 |
政府补助 | 200元 | 200元 | 200元 | 200元 | 200元 |
3、长缴费就有多收益。
目前,我市城区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5元。从2015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缴费每满1年(含补缴年限),在计算养老金时,基础养老金加发1元。累计缴费15年以上的,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基础养老金再加发3元。即:个人基础养老金=固定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举例说明:
缴费15年,基础养老金为85+15=100元;
缴费16年,基础养老金为85+16+(16-15)×3=104元;
缴费30年,基础养老金为85+30+(30-15)×3=160元;
缴费n年,基础养老金为85+n+(n-15)×3元。
4、丧葬补助金增加了。
之前过世的参保享待人员,丧葬补助金都是1000元。现在,丧葬补助金与基础养老金挂钩了,2015年1月1日以后过世的城乡居保参保享待人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为过世当月享受的基础养老金的13个月,目前,最低能拿到1105元,缴费年限越长,丧葬补助金越高,举例说明:缴费15年的,丧葬补助金为(85+15)×13=1300元。
5、政府补贴也能继承了。
以前,个人账户中的政府补贴部分是不能继承的。现在,按照新政策,城乡居保参保人员过世后,他的个人账户余额(包括利息)由继承人全额继承,不再剔除政府补贴部分。
算算您的养老金
新政策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现在,缴费档次更多了,政府补贴也相应提高,如果您选择更高的缴费档次,将获得更多的政府补助,个人账户规模也随之增加,加上个人账户产生的利息,您到退休年龄时享受的养老金将更加可观。计算公式如下:
月领取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固定基础养老金+n+(n-15)×3,n为缴费年限;
目前我市城区固定基础养老金为85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缴费总额+政府补贴总额+利息总额)÷139;
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
遇上特殊情况,怎么办?
1、户籍如果迁移,参保关系能办理转移吗?
可以。需要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各辖区的街办、乡镇人社服务中心提出“关系转移”申请,并提供户籍变更证明,也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业务经办大厅35号窗口(城乡居保参保登记管理)办理。
2、享受城乡低保、社会优抚和遗属待遇的人员,参加城乡居保会不会影响原待遇的享受?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城乡低保、社会优抚和遗属待遇等低收入群体,应主动参加并纳入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并按年正常缴费,在享受原待遇的基础上,叠加享受城乡居保待遇。也就是说,不会影响个人原待遇的享受。
3、怎样查询自己的居保个人账户?
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各辖区的街办、乡镇人社服务中心,或者到市社保局业务经办大厅34号窗口就可以查询自己的个人账户情况。同时,每年的1至2月份我们还将参保人员的历年缴费额、一次性补缴额、政府代缴额、政府补贴额等信息,在各社区(村)张榜公示。
4、我参加城乡居保后,能否再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可以。参加城乡居保后,到城里创业或企业工作,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的城乡居保停止缴费,个人账户予以封存(按国家规定计息,个人利益不受影响),到时再办理城乡居保与职保制度之间的衔接。
5、个人同时参加了职保和居保的,能不能相互转移,什么时候转?
能转,但申请转移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办理。1)参加职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或按规定延长缴费仍不足15年的;2)参保人员距达到职保法定退休年龄六个月以内的。如果您由职保转入居保,应到市社保局提出申请,由社保局为您全程办理;由居保转入职保的,应到社保征稽局提出申请,由社保征稽局为您全程办理。
6、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原老农保人员,政策如何处理?
不同情况,办法不同。按照新政策规定,在本办法施行时:
1)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其待遇标准和和资金渠道不变;
2)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或者已参加其他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会将其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退给本人;
3)已经过世的人员,会将其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
4)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未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会将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7、我缴过城乡居保,因个人原因能不能办理退保?
适龄缴费人员除死亡或出国定居等情况外,均不能办理退保。个人缴纳保费只能用于个人养老,不能提前支取或另作他用。如果到达退休年龄,本人缴费不足15年且不愿意补缴的,保费可一次性退还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