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关于加强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发〔2008〕8号)、《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劳社函〔2009〕16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拟定了《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陆珠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zhrsj.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民意征集”提出意见。
(二)电子邮件:zhybk8025@163.com
(三)通信地址: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66号,邮编:519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
附件:关于征求《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