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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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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广大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群体的福祉,是涉及人民生活质量的大事。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及民政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17〕51号)精神,近日,我厅会同省老龄办、省质监局、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湖北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启动为期四年的全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以“打造人民群众住得起、住得好的养老院,让养老院中的每一位老年人都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都能健康长寿、安享幸福晚年”为目标,到2017年底实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各项服务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实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专项行动明确了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包括开展全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大整治,完善养老机构组织和制度建设,实施养老机构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医养结合绿色通道,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强化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管等。各地要在全省统一部署下,因地制宜开展专项行动。

2017年是专项行动实施的第一年,为打好专项行动第一仗,我省根据民政部统一部署,提出2017年要以“五查五改、对标达标”为主要内容,对照影响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运营管理、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安全管理等五个方面,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大整治,全年通过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核查整治、巩固深化等三个阶段,切实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转变。

下半年,省民政厅、省老龄办将联合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质监局对各地专项行动进行督促检查,并组织协调相关媒体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万里行活动。省老龄办将把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作为“敬老文明号”的重要创建内容,评选表彰一批服务质量工作成效明显的养老机构和工作部门,鼓励养老机构创优争先,营造共同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良好氛围。(厅福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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