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1-8034****

2022年度全市评议“十优满意养老机构”“十差不满意养老机构”工作方案

  
很多企业对2022年度全市评议“十优满意养老机构”“十差不满意养老机构”工作方案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2022年度全市评议“十优满意养老机构”“十差不满意养老机构”工作方案,希望大家能对2022年度全市评议“十优满意养老机构”“十差不满意养老机构”工作方案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2022年度全市评议“十优满意养老机构”“十差不满意养老机构”工作方案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2022年度全市评议“十优满意养老机构”“十差不满意养老机构”工作方案

各区民政局、各功能区社会事务局(城乡工作处):

现将《2022年度全市评议“十优满意养老机构”“十差不满意养老机构”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2022年度全市评议“十优满意养老机构”“十差不满意养老机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服务监管,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根据《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市评议“十优满意单位”“十差不满意单位”工作方案>的通知》(武办文〔2022〕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原则,对全市养老机构开展监督评议。通过评议,推动养老机构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为实现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良作风保障。

二、评议对象

评议对象为全市已登记备案运营的养老机构。

三、评议内容

根据养老行业的特点,重点围绕“服务质量、安全管理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等方面进行评议。具体包括:

(一)在服务质量方面,是否坚持以老人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遵循《养老机构护理员日常服务操作规范》,在老年人评估、生活照料服务、护理服务、联系接待家属等方面,是否存在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冷寞生硬、对老人及家属合理诉求“推绕拖”等问题。

(二)在安全管理方面,是否牢固树立安全压倒一切的思想,严格落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是否建立健全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是否定期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是否配备安全服务必要的设施设备;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卫生安全、建筑安全等是否能得到有效保障。

(三)常态化疫情防控方面,是否按照全市疫情防控要求,履行养老机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做好老人关爱服务等工作。

四、评议方法

评议活动采取线上评议、信访投诉、监督管理评议等形式进行,采取倒扣分的方式,满分1000分,扣完为止不负分(具体评分办法,另行通知)。

(一)线上评议(400分)

市民政局统一制作评议二维码,设置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档次,接受养老机构内老人及来访、探视人员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评议;二维码张挂在出入口、大厅、楼道等醒目位置。

(二)信访投诉(300分)

根据民政部、省、市转办的信访件,市民服务热线、城市留言板、局长信箱、行风连线、来信来访等情况进行评议。

(三)监督管理评议(300分)

根据日常督导检查、委托第三方巡查等情况进行评议。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4月份)

1.制定评议工作方案及相关实施细则,明确评议规则、操作流程。

2.搭建信息平台,统一制作全市养老机构评议二维码,并督促规范张挂。

3.召开全市养老机构动员部署会议。

(二)组织实施(4月1日至11月30日)

1.养老机构内老人及来访、探视人员对服务、安全、疫情防控等方面进行扫码评议。

2.市民政局、第三方机构开展监督管理评议。

3.市民政局对线上评议、信访投诉、监督管理评议进行收集、分析,并落实每月通报制度。

(三)汇总考核(12月15日前)

对线上评议、线下监督考评、督促整改落实的相关数据进行汇总。

根据线上评议、信访投诉、监督管理评议结果,分别产生年度“十优满意养老机构”“十差不满意养老机构”,并将相关情况报市治庸问责办备案。

六、结果运用

被评为“十优满意养老机构”“十差不满意养老机构”在全市民政系统内部通报;“十优满意养老机构”在市级以上报刊、网络等媒体通报表扬;“十差不满意养老机构”不得参与三级及以上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连续两年评为“十差不满意养老机构”的二级及以下机构,市民政局将予以摘牌;连续两年评为“十差不满意养老机构”的三级及以上机构,报请省民政厅予以摘牌。

七、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区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评议活动,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将评议活动作为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的有力抓手,严密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坚决防止图形式、走过场,切实将评议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评议。各区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细化工作要求,建立相关工作制度,严格落实相关责任,扎实开展评议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注重舆论宣传。各区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要加强对评议活动的宣传,调动老人及来访、探视人员参与评议的积极性,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及时总结评议中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市民政局反馈。

(四)严肃评议纪律。各区民政部门、养老机构要严格执行评议工作纪律,对违反评议工作纪律(另行印发)以及其它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相关服务推荐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