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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深化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建管扶用”23条措施》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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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深化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建管扶用”23条措施》的政策解读

1.问:什么是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

答: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是指充分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资源建设,主要为社区内和周边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区域协调指导等综合性养老服务,具备独立法人资质或由具有法人资质的专业团队连锁运营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2.问: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哪些养老服务?

答:一是服务定位,在全面调研征求老年人需求基础,并参考《“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关于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要求,我们将《关于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的“专业护理、生活照料、心理慰藉、居家入户等综合性养老服务”修改为“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区域协调指导等综合性养老服务”。二是服务功能,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三入四嵌一床位”,其中,必选服务5项:“入托”“入照”“入户”“嵌餐”服务“嵌智”;选择服务3项:“嵌康”“嵌护”“家庭养老床位”。

3.问: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是养老机构吗?

答:不是。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属于养老服务机构,是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不是养老机构。

4.问:什么是独体(组团)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

答:按照建设模式不同,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分为独体模式和组团模式。独体模式是指同一建筑、单独对外出入口,或同一地址、独门独院,且与其它非养老服务场所无共用面积;组团模式是指组团点位不能多于2处,且组团点位之间直线距离不得大于500米。

5.问: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命名时有何要求?

答:区分名称和标识两种情况。关于名称,区域型嵌入式机构应包含“街道(乡镇)名称+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型嵌入式机构应包含“社区(村)名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关于标识,参照“老人家食堂”,我们正在设计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标识,对于有服务标识的,纳入嵌入式养老服务体系,享受各项补贴。此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时,其名称不应使用“街道(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或“社区(村)名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6.问: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需要备案吗?

答:需要。首先,设立营利性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设立非营利性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其次,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成后,应当填地《嵌入式评估验收表》,并经区民政部门同意。再次,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参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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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深化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发展 “建管扶用”23条措施 津民规〔20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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