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住建厅发文明确7月将正式在全省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
所谓的告知承诺审批,是指对提出资质行政审批申请的申请人,由行政审批机关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审批条件,行政审批机关根据申请人承诺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制度。
在检查中,发现被审批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相符的(除企业技术负责人发生变更),省住建厅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被撤销资质企业自资质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
此次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将围绕着优化资质许可、加强事后监管、完善诚信建设三大原则展开。
试点工作流程共分为四个步骤:
1、申请人登录试点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资质,按相关提示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并完成《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2、省住建厅审批办将接收申请人告知承诺申请,并出具受理单;
3、省住建厅将依据申请人提交的告知承诺申请材料及全国、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关信息直接办理资质审批手续,颁发资质证书,并在门户网站公示。
4、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6个月内,由省住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组织核查组核查,重点是对涉及的建筑业企业业绩指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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