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从事房地产开发,是当前不少建筑企业所看中的,毕竟这两年大家对于房地产开发是非常重视的,其中的利润也是非常丰厚的。但是想要顺利从事房地产开发,其中还有不少问题是需要我们注意的。那么海南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有什么注意事项?今天企业易的小编就为大家做一个详细的解答吧!
一、海南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的条件要求
1、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2、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3、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4、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5、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6、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海南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章程;
3、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5、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
以上的内容也就是今天企业易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解答,还想了解更多有关资质的信息,那就点击企业易,获取更多资质新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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