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在我们企业易的网站上看到有人留言提问说,没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企业有地,可否进行房地产开发相关经营业务?对此留言,小编是这样回复的,这是坚决不允许的,如果没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企业就从事相关事宜,轻者罚款,重者会被吊销公司营业执照。下面是具体的规定。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
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所以,要想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应当按照规定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程序:
1、申请人先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2、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明确的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