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建筑资质,是指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来参与相关建筑工程项目的承接与建设施工。同时,在司法实践中,以下方式的工程施工类型被认定为挂靠:
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不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4、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名义上的联营、合作、内部承包等其他方式变相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不过,某些建筑企业是真的有实力,但确实没有时间去申请相关建筑资质的时候,在选择挂靠时,可以注意下面几个方面:
1、工程管理
挂靠的风险主要来自疏于对工程的管理,对工程实施动态监督是降低风险的最有效手段。建议公司根据工程客观情况决定常驻人员或者定期派人检查,重点监督质量、安全、工期、分包、材料、款项支付等方面,对于材料建议定期盘点,实时掌握材料消耗是否与工程施工进度一致;对于工人,要检查是否购买相关保险,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在岗工人是否实际与花名册一致。动态监督获取的信息,可作为核实合作人请款材料的对比资料。
2、挂靠协议签订
建议公司先签订挂靠协议(形式上可能是内部承包协议、合作协议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明确税管费收取标准等,再协助合作人参与投标或签订施工总承包协议、分包协议。如项目风险较大,建议在挂靠协议中约定合理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并收取到位,降低公司风险。
实践中,也存在合作人先与建设单位敲定项目再来找挂靠单位,建设单位明知并同意挂靠。这种情况下,建议公司尽可能收集建设单位同意挂靠的证据,比如三方协议、录音录像或者聊天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