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三级资质高度不允许超,资质范围内规定的工程业务是什么,那么就只能承包资质范围内的业务范围,否则就算是承包建设完工了,那么国家的相关部门也是不会把超过资质范围的工程业绩算进去的,还要追究超过业务承包范围的责任。其中,建筑三级资质业务承包范围: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备注:自2016年11月1日起,修改为“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如果拥有建筑三级资质的企业,想要承接高度超过的业务范围内的建筑工程项目,就需要让建筑三级资质进行升级到建筑二级资质,然后承接更多的建筑工程项目,升级的条件要求有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的净资产和企业工程业绩这三个方面,具体分析如下:
1、专业技术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75人。
2、企业的净资产
升级到建筑二级资质的企业净资产在4000万元以上。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0.6万-1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备注:自2016年11月1日起,修改为“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1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24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21-24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