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建筑公司通过资质借用的方式实现工程项目的承接,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挂靠。
借用总承包资质,在项目所在地区开设分公司。由于分行没有法定代表人,所有的法律问题都需要由总承包企业承担。资质过程中最容易发生纠纷的就是总公司承担了很多法律诉讼,后期会与客户产生无休止的纠纷之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明确规定联营企业是违法的,每年都对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大力抽查。不建议企业走挂靠的方式,很容易超过收益。
在建筑行业中,法规规定借用资质的情形有下面几种:
1、没有资质的单位或者与该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
2、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
3、专业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
4、劳务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的;
5、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
6、实际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承包单位不一致,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