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资质如何申请重新核定?
工程勘察企业如果因为改制、分立、合并、重组等原因发生变化,就需要重新核定资质。那么,工程勘察资质如何申请重新核定呢?
工程勘察资质申请重新核定需提交下列材料:
(1) 企业改制、分立、合并、重组等变更申请书(法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2)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变更审核表;
(3) 首次申请工程勘察资质的全部材料;
(4) 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5) 国有企业改制、分立、合并、重组,需提交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其中改制企业还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意见;
(6) 非国有企业,需提交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企业改制或股权变更等事项的决议复印件(从工商调档打印);
(7) 变更前、变更后公司章程(从工商调档打印)。
(8) 企业分立,原企业仍保留资质的,应与分立后的新企业同时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