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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有地名的商标能获得申请注册保护吗?(商标申请注册需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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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有地名的商标能获得申请注册保护吗?(商标申请注册需要注意什么)

原标题:含有地名的商标能获得申请注册保护吗?

通常情况下,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因此,为了使得商标顺当获得注册商标保护,在选择商标的情况下,建议谨慎选择,尽量避免选择含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作为商标或者商标的一部分,也尽量避免与其类似的商标。除了避免含有地名或者与地名类似外,我们还能够通过其他方式获得含有地名的商标的申请注册保护,本文在此也通过一些案例予以浅析。

我觉得新疆吐鲁番的葡萄好吃,想把“吐鲁番申请注册成商标;我又觉得祁门红茶好喝,想把“祁门红茶申请注册成商标;我来自于北京,想申请注册1个商标叫“北京红太阳……各式各样的含有地名的商标,能获得注册商标保护吗?

法律规定

《商标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可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申请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商标标志由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和其他要素组成,假如整体上具有区别于地名的含义,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不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所指情形。

《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第一部分不得作为商标的标志的审查:

八、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二)容易使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产地、来源产生误认的:

1、商标由地名构成或者包含地名,申请人并非来自该地,使用在指定商品上,容易使公众发生产地误认的(如系无其他含义的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应同时适用《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驳回:

如(“NEW YORK译为“纽约,“PARIS译为“巴黎)

申请人:北京盛世杰威服装服饰有限责任公司

2、商标文字构成与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同,但字形、读音近似足以使公众误认为该地名,从而发生商品产地误认的,如:

指定使用服务:咖啡馆、酒吧等

3、商标由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之外的其他地名构成或者含有此类地名,使用在其指定的商品上,容易使公众发生商品产地误认的,如:

指定使用商品:大米、玉米(磨过的)

但指定使用商品与其指示的地点或者地域没有特定联络,不会使公众发生商品产地误认的除外。如:

指定使用商品:摩托车、自行车、游艇

《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第一部分不得作为商标的标志的审查:

十、含有地名的商标的审查

本条中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包含县级的县、自治县、县级市、市辖区;地级的市、自治州、地区、盟;省级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两个特别行政区即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以我国民政部编辑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为准。本条中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包含全称、简称以及县级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著名旅游城市名称的拼音形式。

本条中的“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是指我国公众知晓的我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地名。地名包含全称、简称、外文名称和通用的中文译名。

本条中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是指地名作为词汇具有明确含义且该含义强于作为地名的含义,不会误导公众的。

(一)含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的商标的审查

商标由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构成,或者含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如: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地名具有其他含义且该含义强于地名含义的,如

2、商标由地名和其他文字构成而在整体上具有强于地名含义的其他含义的:

指定使用商品:白酒

3、商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的简称组成,不会使公众发生商品产地等特点误认的:

指定使用商品:肥料

但容易使消费者对其指定商品的产地或者服务内容等特点发生误认的,适用《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予以驳回。如:

指定使用服务:观光旅游

4、商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著名的旅游城市以外的地名的拼音形式构成,且不会使公众发生商品产地误认的:

指定使用商品:自行车

(“XIANG HE与河北香河县的拼音相同)

(二)含有公众知晓外国地名的商标的审查

商标由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构成,或者含有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的,不得作为商标:

(波兰首都华沙) 指定使用商品:鞋

但商标由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和其他文字构成,整体具有其他含义且使用在其指定商品上不会使公众对商品产地产生误认的除外:

指定使用商品:公文包、伞

(伦敦雾为一种自然现象)

(三)商标所含地名与其他具备显著特征的标志相互独立,地名仅起真实标明申请人所在地作用的除外。

例如:

申请人:杨洪来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镇一街

申请人:凤凰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塘南路 20号

(“GENEVE译为“日内瓦)

申请人:QUINTING S.A.

地址:瑞士日内瓦

(四)地名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如:

指定使用商品:黄酒

申请人:绍兴市黄酒行业协会

含有地名的商标的申请注册保护

从以上规定我们能够看出,通常情况下,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因此,为了使得商标顺当获得注册商标保护,在选择商标的情况下,笔者建议谨慎选择,尽量避免选择含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作为商标或者商标的一部分,也尽量避免与其类似的商标。

除了避免含有地名或者与地名类似外,我们还能够选择以下方式获得含有地名的商标的申请注册保护:

一、能够选择县级以下行政区划的称谓和其他地理区域的名称,包含乡镇、街道、胡同、山川河流等地名。

例如,一些风景名胜区的名称,就能够作为商标获得申请注册。例如以下申请注册商标(野三坡为风景区名称):

二、能够选择一些外国的不知名的地名。

国外知名的地名不能获得申请注册,可是一些不常见的国外地名,在不引起对商品产源引起误导的情况下,是能够作为商标获准申请注册的。如以下申请注册商标(英国的肯特郡):

三、能够作为集体商标和证明注册商标。

假如商标符合地理标志的特点,则能够作为集体商标和证明注册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目前国际上保护特色产品的一种通行做法。通过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能够合理、充分地利用与保存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地理遗产,有效地保护高品质特色产品和促进特色行业的发展。如以下注册商标:

(集体商标)

(证明商标)

可是,不是所有主体都能够申请注册商标,也不是所有的主体都能使用地理标志。申请和使用地理标志的主体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地理标志注册商标人应当是当地的不以赢利为目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通常为社会团体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业务范围与所监督使用的地理标志产品相关。

2、地理标志申请人必须经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授权其申请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

3、地理标志商标的具体使用人必须是来自该地理标志标示地区的生产经营者。

四、含有地名的商标具备区别于地名本身以外的含义

假如含有地名的商标具备了区别于地名本身以外的含义,是能够作为商标获得申请注册保护的。根据以上规定,此处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是指地名作为词汇具有明确含义且该含义强于作为地名的含义,不会误导公众的。

含有地名的商标具备区别于地名本身以外的含义,有几种情况:

1、地名本身具有其他含义,如湖南凤凰县,可是凤凰本身又是另一种事物,则能够申请注册成为商标。

2、地名与其他元素相结合,商标整体具有区别于地名本身以外的含义,不会与地名相必然联想,如新疆有新源县,可是以下商标能够核准申请注册:

3、通过长期的商标使用,使得该名称获得了区别于地名的“第二含义,指向的是商标使用人的商品或者服务,如四川有泸州市,泸州老窖位于泸州,可是泸州长期将“泸州商标用于酒类产品上,获得了极高的知名度。相关公众在酒类产品上看到“泸州商标,自然想到的是泸州老窖的酒,而不会认为是对该酒产地的描述。因此,泸州老窖的“泸州商标在酒产品上已经获得了区别于泸州市的第二含义,从而能够获得注册商标。如以下注册商标:

可是,商标要通过使用获得区别于地名的第二含义,必须通过长期大量广泛的使用,来积累极高的知名度。因此,对于知名度不高的商标,是很难通过此方式获得注册商标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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