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及下放深圳住房和建设局实施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现企业易小编为大家整理出《通知》的主要事项供大家参考,其内容如下:
一、委托事项
1.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方面除外>核发、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核发)(具体委托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详见附件1)。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核准(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乙级资质<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海洋等方面除外>核准、建设工程勘察企业乙级资质核准)(具体委托委托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详见附件2)。
3.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其他专业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变更、注销注册。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二、下放事项
省管大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核发
三、执行时间
2021年7月28日零时零分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受理以上委托实施的职权事项。
四、事项办理
1.以上委托事项办事指南详见附件3。
2.省管大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按以下流程办理: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首页(www.szjs.gov.cn)-信息公开-业务工作-工程建设-施工许可与竣工验收备案,“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开工批复、同意提前开工复函)申办”。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出的关于“广东省住建厅委托及下放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的主要内容。想要知道更多建筑资质问题,请关注“企业易”的“资质新闻”栏目,获取更多资质相关讯息。
附件:
1.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委托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xls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核准委托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xls
3.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办事指南.docx
小编推荐:
深圳对以下十类违法违规建筑施工行为做出严厉整治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