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1-8034****

实地核查发现业绩造假(住建厅通报撤销4项资质)

  
很多企业对实地核查发现业绩造假(住建厅通报撤销4项资质)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实地核查发现业绩造假(住建厅通报撤销4项资质),希望大家能对实地核查发现业绩造假(住建厅通报撤销4项资质)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实地核查发现业绩造假(住建厅通报撤销4项资质)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实地核查发现业绩造假(住建厅通报撤销4项资质)

4月9日,浙江省住建厅连发4份告知书,撤销4项资质。

分别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和2个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具体情况如下:

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嘉兴市美**建设有限公司:

我厅于2020年3月对你单位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许可时提供的三项代表工程业绩进行了实地核查。核查中发现你单位承担的海盐经济开发区消防站项目(执勤楼、训练塔、传达室)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该项工程业绩不予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拟撤销你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行政许可。

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571-89892140、0571-85211955。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8日

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浙江**建设有限公司:

我厅于2020年3月对你单位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取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许可时提供的两项代表工程业绩进行了实地核查。核查中发现你单位承担的游客接待服务中心工程和古民居1号工程均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两项工程业绩均不予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拟撤销你单位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行政许可。

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571-89892140、0571-85211955。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8日

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浙江**建设有限公司:

我厅于2020年3月对你单位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取得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许可时提供的两项代表工程业绩进行了实地核查。核查中发现你单位承担的镇海新城ZH07-02-34-1地块(玫瑰湾)-幼儿园装修工程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该项工程业绩不予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拟撤销你单位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行政许可。

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571-89892140、0571-85211955。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8日

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浙江**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厅于2020年3月对你单位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取得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许可时提供的两项代表工程业绩进行了实地核查。核查中发现你单位承担的南太湖医院1#急诊楼(改建)工程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该项工程业绩不予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拟撤销你单位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行政许可。

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571-89892140、0571-85211955。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8日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