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以下称《认定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组织与实施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以下称《认定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组织与实施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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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 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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