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报告收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审计包含:公司近3年的会计报表审计和高新专项审计报告(研发费专项审计及技术收入审计报告)
高新认定审计具体要求如下:
1、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1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2、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北京税务师事务所)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高新认定专项审计报告要求审计以下内容:
(一)近1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1.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以及分项明细(见附表1);
2. 技术性收入以及分项明细(包含: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承包收入、技术服务收入、接受委托科研收入等)(见附表1);
3.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之和;
4.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之和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占比。
(二)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分年度分项审计
1. 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发总费用、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
2. 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占比;
3. 研究开发经费以及分年度分项明细(见附表2)。
三、专项审计报告要求对企业编制的附表1、附表2、附表3及编制说明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中介机构应对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及研发费用情况汇总表(见附表3)中企业填报的“销售收入”、“总收入”以及它指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予以***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