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商标选择类别是依据《基于尼斯分类表》来进行的。目前最新版的分类表已经更新至第10版,由于随着市场的逐渐发展,可能会更新新版的分类表,请关注本站的最新消息。
1、直接选择。分类别的作用就是让申请者来通过其选择商品或者服务,能够直接从某个大类里面选择即可。注意不要跨类选择,同时在商标查询的情况下也应该注意分类表有没有标注近似群组。这里讲几个选择的小技巧:
1)先选择包含范围广的产品。例如3105类别的新鲜水果,这个类别里面主要提供一些水果商品,如苹果、梨、桃等等,可是也有1个“新鲜水果”的商品能够选择,这个情况下假如选择这个那么能够节省许多选择位。
2)尽可能多选择小类。由于注册商标规定只能选择10个商品,多选的话要多交一部分钱。在使用了方法一尽可能多节省选择位,剩下的建议您多选择几个不同的小类,这样能够让商标的使用范围更广一些。同时假如商标不在使用,转让别人的情况下也能够有1个提高售价的筹码。
2、分类表中没有自己的商品。出现这种情况,一般是一些新型行业,这样就没有办法直接选择,那么由以下几个步骤来应对:
1)先看分类表目录,假如看过分类表定义的朋友,毫无疑问不会将自己的产品分错类。在明确好大类以后,再看大类的目录,而后定义自己产品的小类范围,现在就无需管到底这个小类里面有没有自己的产品了,直接选择功能相近或者近似的商品就能够了。
2)选择纸质上报能够直接写自己的商品名称,可是前提是要定义好商品的大类。使用这个方法可能面临要求补证的风险,由于商标局的审查人员并不是某个行业的专家,要求补证也没有1个具体的操作流程与衡量标准。因此不建议使用。
3)查看同行业其他企业的商标类别选择。这个方法也不是万能的,小编曾经协助顾客查看竞争对手的商标,发现其类别定义的大错特错,1个“切削液”的产品将其申请注册在第一类。本来产品的作用是用于车铣刨磨的情况下起到润滑、防锈、冷却作用的,取其主要作用是润滑作用,因此将其申请注册在第4类更为合适。因此具体怎么看对手的商标,还必须您来自己判断。
商标类别在选择过程中可能遇到多种问题,这里就不一一讲解了,假如有疑问欢迎与我们的顾问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