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注册商标的审核过程,在商标局内是通过人工来进行的,既然是人工审核,那么在审查过程中就免不了添加审查员的主管判断,尤其是图形商标,假如按照《商标审查规则》判断不准确从而导致驳回的,则称为乱驳。
乱驳现象是让人非常头痛的问题,目前还没有很好的防错机制,商标局内也没有听说制定何种惩罚机制来防止乱驳,从理论上分析这种做法非常不近人情,也很让人无可奈何。举例说明,商标A在不同类别中申请注册,如第一类和第二类;商标B也在第一类和第二类申请注册,可是B在先申请注册,A在后。按理说假如第一类的A由于与B近似被驳回,那么第二类的也应该如此,可是有情况下恰恰相反,第二类的有可能不驳回。还有明明商标局引证的近似商标与申请人的商标不在同1个小类,二者也并没有近似群组,商标局还是会驳回。这种情况下就属于乱驳了,仅有提交驳回复审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从经验数据来看,尽管存在这种现象,可是几率不大,几乎为万分之一。可是对于1个负责任的商标代理机构而言,也会将这种问题纳入考虑范围之内,可注可不注的企业易客服都会将实情告诉您,具体怎样操作您来断定。由于商标的近似判断目前还不能完全由机器代替,因此人工审核的弊端也会暴露出来。从2013年商标法修改以后,审查难度加大,注册商标成功率不断下跌,商标代理机构更应该提前做好准备避免正常驳回和乱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