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1-8034****

我国注册商标制度的特点(商标注册要注意什么)

  
很多企业对我国注册商标制度的特点(商标注册要注意什么)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我国注册商标制度的特点(商标注册要注意什么),希望大家能对我国注册商标制度的特点(商标注册要注意什么)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我国注册商标制度的特点(商标注册要注意什么)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我国注册商标制度的特点(商标注册要注意什么)

我国国家层面上的注册商标制度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夹缝中逐渐成长的,是为了履行不平等条约保护国外的商标而设立的。因此注册商标天生就是商标形式主义的工具,受到外国注册商标制度的影响,并缺乏商业生长环境。这种对申请注册的依赖不是商标权取得结构逻辑的内在必须,而是在压力下融合进来的。不论是使用模式,还是申请注册模式,仅有将使用作为商标权取得的基础才能真正建立商标的价值。而在中国,申请注册制度是在异变中发展的。我国的注册商标制度始于近代的通商条约。早期的《商牌挂号章程》和《注册商标试办章程》均规定了商标的申请注册制度。这一阶段的商标制度主要是为了保护外国人在华的商标权益,由于在中国切实履行保护外国商标的义务,更必须在商标的明确性和商标权的效力范围以及保护要求等方面有1个相对明确的认识。能够说,申请注册制度在中国的产生是由商标公示制度与半殖民地经济联合推动的。发展至国民政府阶段,《全国申请注册局申请注册条例》规定,凡是在国民政府统治下,经营之工商业者,均应依法呈请申请注册。此即商标的全面申请注册原则。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陕甘宁边区、晋冀豫边区、苏皖边区等解放区均规定了商标的全面申请注册原则。其中,《陕甘宁边区注册商标暂行办法》规定:未申请注册之商标如与已申请注册之商标重牌,得以已申请注册之商标为合法,并责令未申请注册商标重新更换,办理申请注册手续。渤海工商局《商标登记申请注册暂行办法》甚至规定:凡不进行登记申请注册之商标或应贴商标而不贴商标之工业品,一律以外来品论,征收入境税或者禁止其销售。新中国成立后,1963年的《商标管理条例》也沿袭了商标的全面申请注册原则,强调企业使用的商标应当向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申请注册。从1982年起,《商标法》才重新明确了商标的自愿申请注册原则,可是由于对未申请注册商标的态度暧昧,实际上是一条准强制申请注册路线。从这个历史看,我国的商标制度有如下几个特征:一是以申请注册而不是以商标为逻辑起点,这一方面是由于我国缺少内生的商标保护必须,另一方面是由于我国商标理论对于商标权取得与注册商标的关系没有适度关注。二是发展过程中的异化现象尤其严重。商标全面申请注册制度已经过分提高了申请注册的地位,而全面申请注册实现后,又以商标作为加强商品或者服务管理或者限制的手段,这大大背离了商标的原初目标,蜕变为国家管理工商业活动的工具。我国现行《商标法》的第3次修改关于商标法宗旨的探讨即是这一冲突的反映。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