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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申请文书(1)

  
很多企业对注册商标申请文书(1)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注册商标申请文书(1),希望大家能对注册商标申请文书(1)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注册商标申请文书(1)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注册商标申请文书(1)

注册商标申请实行书面审查制。申请人必须提交“注册商标申请书”。注册商标申请书是商标局审查的依据,也是核准后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范围的作准文件。注册商标申请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印或者印刷,既能够通过书面方式,也能够通过电子数据方式提交。注册商标申请人应当提交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并与申请人的名义相符。注册商标申请提出后,能够变更。申请人要变更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能够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申请人也能够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但必须向商标局办理转让手续。申请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提交主体资格明文件和使用管理规则。申请申请注册商品商标而实际用作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这种注册商标申请应当驳回。例如,在武夷山市桐木茶叶有限责任公司与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上诉案中,正山茶叶公司于2007年申请申请注册“金骏眉”商标,指定商品项目为第30类茶、冰茶、茶饮料、茶叶代用品。2012年6月26日,根据2012年6月25日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印发《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金骏眉”注册商标工作专题纪要》(2012]41号)的精神。(《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关“金骏眉”注册商标工作专题纪要》主要内容为:“‘金骏眉”红蕃的研发,是我市茶人荼企对我市红茶制作的创新提升,对我市乃至全省红荼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填补了中国内地市场无高端红蕃的空白,并且带动了我省红萘产业的发展,金骏眉’已逐漸成为武夷山红茶个至关重要、不可或缺的高端荼叶品牌。假如?金骏眉’商标因异议申请注册不成功,对武夷山茶产业的发展是一大打击,武夷山茶人创建“金骏眉’品牌的心血也将付之东流。为保护知识产权,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强化品牌意识,推进我市茶产业发展壮大,武夷山市人民政府、武夷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茶业局、荼业协会等各有美人员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多次约谈中请、异议双方,希望‘金骏眉’商标争议能够尽快得到解决,尽早得到法律保护。经多方多次调解,2012年6月25日福建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正山茶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武夷山市茶业同业公会签订金骏眉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注册商标成功后,福建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正山荼业有限责任公司授权武夷山市茶业同业公会在商标存续期间内无偿、独占使用管理金骏眉商标。我市认为福建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正山茶业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出口传统正山小种红茶的支柱企业,也是武夷山市委、市政府重点扶持的农业企业之一,同时也是福建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近些年,正山荼业有限责任公司在红茶品种研发、品牌推销、市场开发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推动全市红茶产业发展,带动周边红荼企业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因此我市人民政府综合各方情况决定同意由正山荼业有限责任公司中请申请注册‘金骏眉’商标。”)正山茶叶公司(甲方)与武夷山市茶业同业公会(乙方)签订了《“金骏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其主要内容为:“一、若甲方成功取得‘金骏眉’商标(申请号5936208)专用权,在该商标有效存续期内,甲方无偿、独占许可给乙方使用。……三、甲、乙双方均为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当乙方获得甲方授权后,乙方有权将‘金骏眉’商标依据制定的使用标准许可给武夷山市辖区内符合要求的企业使用……”文字注册商标申请“金骏眉”初步审定公告期间受到异议,当事人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最终上诉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法院审理认为,正山茶叶公司与武夷山市茶业同业公会签订《“金骏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得到当地政府的确认、支持。根据该合同,如若被异议商标获准申请注册,正山茶叶公司仅为名义上的注册商标人,武夷山市茶业同业公会将实际行使该商品商标的相关权利,其结果必然是使被异议商标丧失商品商标的般性质而成为具有集体商标性质的商标。商标法明确规定申请注册商标的不同种类,注册商标应当按照商标法规定的商标种类和相应程序进行,不能将不同种类的申请注册商标混淆在一起而加以申请注册。因此,被异议商标“金骏眉”不应当予以核准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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