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概念注册商标商标的使用许可是一种租借使用申请注册商标的契约形式,是通过合同来实现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指商标权人能够将其申请注册商标许可给别人使用,被许可使用人应该根据合同约定权限而签订合同,一般被许可使用人必须向指商标权人支付使用费。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人能够通过签订使用许可合同,许可别人使用其申请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许可人使用其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包含的内容主要有:(1)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姓名和地址;(2)许可使用的商标以及申请注册号;(3)许可使用商标的商品范围;(4)许可使用期限(不应超过被许可商标的申请注册有效期);(5)许可使用商标的标识提供方式;(6)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控的条款;(7)在使用许可人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