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1个企业往往不具备全国申请注册商标的完整资料,因此,在使用未申请注册商标前,无法辨明自己的商标是否与别人相同或类似,这就会不自觉地造成侵权行为。要避免这种侵权的发生,就仅有查阅注册商标资料,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此并不承担义务,企业就难免因使用未申请注册商标而发生侵权的情况。因此,在未申请注册商标中存在的最大间题就是导致了使用未申请注册商标的混乱状态。据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985年下半年的调查,全市使用未申请注册商标930个,其中与别人申请注册商标类河或违反其他规定的有56个,占总数的50%。这样,使用未申请注册商标所造成的后果是严重的,不仅侵犯了别人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也于扰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对商标法的尊严也是一种损害。因此,这个问题引起了社会的重视。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采取1个妥善办法。较为可行的办法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采取:1.向使用未申请注册商标的企业提供咨询,协助他们解决使用中的类同问题。2.对未申请注册商标实行备案管理。凡是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业者使用未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到所在地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这样,便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了解未申请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为提供咨询服务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