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意识缺乏许多企业只注重产品的研发和市场的开拓,而对于商标和品牌的培育和保护,却不注重,没有及时将企业使用的商标标识加以申请注册。不愿意花大力气对商标进行宣传和推广。不会运用商标法规去从事生产经营,不懂运用商标战略去开拓国内外市场。(二)对商标管理和保护不重视企业内部普遍没有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没有配置专门的人员,也没有制定相关的商标管理规范,或者虽有制定,可是形同虚设。对商标这种无形资产的作用认识不足。(三)设计不慎重对商标标识的设计和选择随意性太强,不够重视商标标识的显著性。忽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没有及时对商标进行续展。(四)使用不规范对申请注册商标的使用不规范,擅自改变申请注册商标,将申请注册商标使用在注册商标证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别之外的商品上。没有将商标及时地进行使用。注册商标人许可别人使用其申请注册商标,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没有到商标局备案。自行将申请注册商标转让给别人,没有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并经商标局核准。(五)保护不积极对申请注册商标的保护不够重视,对市场上出现的侵权假冒商标的行为置之不理,不积极主动向有关部门投诉,不积极主动地对市场上的侵犯商标权行为进行打击。大多数企业没有设立专门的维权机构,也没有相应的维权人员和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