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30日,美国最高法院在美国专利商标局诉Booking.comBV案中发表了意见。争议在于是否将其他通用术语(例如“一类产品或服务的名称”)结合使用具有通用顶级域名(例如“.com”)的域名,则所得组合符合联邦注册商标的条件。Booking.com,编号19-46,在1(2020年6月30日)。具体而言,尽管承认“预订”一词是预订服务的通用名称,但旅行预订网站RespondentBooking.com仍试图在“Booking.com”中注??册商标。ID。美国专利和商标局(“USPTO”)的呈请人此前拒绝申请注册,并指出通用词和“.com”的组合是通用的。ID。在4-5。美国弗吉尼亚东区地方法院和美国第四巡回上诉法院均得出结论,“Booking.com”不是通用商标,美国专商局对此判决提出上诉。ID。在5。法官露丝·巴德·金斯堡(RuthBaderGinsburg)以八种司法公正的多数意见得出结论:“[generic.com]这个词仅有在对消费者有意义的情况下才是一类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ID。1(加重)。法院认为“Booking.com”是1个受保护的商标,它依据下级法院的调查结果表明调查证据表明消费者认可“Booking.com”为商标名称。ID。在7点。下级法院认定“Booking.com”具有描述性,并已获得酒店预订服务的次要含义。ID。在第5条。法院认为,由于消费者不理解“Booking.com”一词来标明在线酒店预订服务的类别,因此法院认为“这不是通用的”。ID。7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