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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隆自由区的注册商标附加商标保护(商标注册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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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隆自由区的注册商标附加商标保护(商标注册要注意什么)

一,引言免税区(CFZ)是仅次于香港免税区的世界第二大免税贸易区。它位于巴拿马运河的大西洋入口,由大约1,600家公司组成。CFZ中的公司特别从远东(台湾最大的供应商之一)进口产品,其次将其再出口到其他国家,主要是拉丁美洲国家。因此,CFZ可作为来自亚洲的商品的转运点,其中很大一部分是伪造的。鉴于这种情况,巴拿马政府决定授予CFZ行政办公室检查和暂时保留涉嫌假冒商品的权力。这是通过1996年5月10日第35号法令和1997年8月1日第79号行政令的颁布而实现的。为此,自由贸易试验区行政办公室于1998年3月10日成立,知识产权部负责进行这些检查和保留。行政办公室还对在巴拿马申请注册的商标实施了申请注册处,以掌握与必须保护的商标有关的所有数据,并加快对可能假冒产品的发现和保留。二。申请注册要求在CFZ管理机构中提交注册商标申请的要求是:巴拿马领事馆或带有Apostille印章的公证书已正式公证并合法化。商务部颁发的注册商标证明副本。商标的3个标签。这些必须与在商务部工业产权局申请注册的相同。请愿书必须标明代表申请人的巴拿马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名称,详细信息和住所,以以及在巴拿马共和国的被许可人和/或授权分销商的名称和地址。申请注册费用已于1998年6月11日由CFZ行政管理委员会提交并正式批准1997年8月1日第79号行政命令摘要,1997年8月1日第79号行政命令最相关的规定是:-该法令为注册商标人提供了额外的保护,由于该法令赋予CFZ行政办公室以其动议,在收到主管当局的命令或在利害关系方收到退约书后提起侵权诉讼的权力。派对。-该法令在CFZ管理处设立了知识产权局,在巴拿马共和国申请注册的商标所有人能够为其商标获得更多的申请注册。-在CFZ行政区知识产权局的申请注册与国家申请注册的有效期相同(十年),并且能够无限期延长同一时间。-注册商标人能够提交原始商品的样品,以方便CFZ行政管理人员的调查。-商标所有人是唯一在CFZ行政区知识产权局授权记录被许可人的人。可是,被许可人能够将在商标局备案的许可协议记录在商标局,并附上商标局发布的备案决议的核证副本。-在保留可疑假冒商品后,必须送达以下人员:知识产权所有人,其申请注册律师,其授权分销商或其申请注册被许可人,要根据该部门备案的详细信息。商品的收货人。通知的送达将通过CFZ政府知识产权局和商标局定下的法令完成,为期五(5)个工作日。在这五(5)个工作日后,该服务将被视为已完成。假如感兴趣的一方未在指定的法律期限内出现在CFZ管理局面前,则该法令将连续两(2)天在国家报纸上发表。在任何情况下,假如未出现利害关系方,则该商品将在保留之日起三十(30)天被释放,但CFZ行政管理部门依职权将除外,在这种情况下,文件将被转移至主管的地区检察官办公室。-根据产品的性质,利害关系方能够要求保留商品的样品。-利害关系方自收到样品之日起计,为期五(5)个工作日,以简要陈述反对该商品运输的理由。除了本摘要外,请愿人还必须按CFZ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金额过帐保证金。假如未对保留商品的过境提出异议,则产品将被放行,除非CFZ行政部门依职权进行。-在发布上述保证书之日后的三(3)个工作日内,案件将被送交主管地区检察官办公室进行相关的刑事调查。-任何人都有权在CFZ行政管理部门提出退约申请,通过指定与商品说明,收货人,集装箱,入境口岸有关的信息来获得对可能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的检查和保留并在该国家/地区和/或可能有助于识别该商品的任何其他详细信息中退出。-要求退出的人必须张贴2,000.00美元的保证金。保留侵权商品后,如有必要,必须调整保证金,以符合CFZ行政管理部门明确的鉴定百分比,该百分比最高可达保留商品鉴定的50%。常见的做法是建立25%的官方评估。-假如未发现侵权商品,则在提出索赔后,将保留2,000.00美元的保证金三(3)个月,以支付收货人遭受的损失。假如在此期限内没有提出索赔,则将退还保证金。注意:相同的过程和申请注册要求适用于海关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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